《北京市加快养老助餐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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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发展养老助餐服务,重点解决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就餐不便问题,推动构建具有北京特点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23〕25号)、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京民养老发〔2022〕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牵头起草了《北京市加快养老助餐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起草工作过程 今年上半年以来,按照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要求结合拟制的《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据此,我们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并多轮书面征求了市相关委办局和各区政府意见。8月16日,市政府专题研究本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9月11日,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我局再次征求相关委办局和各区政府意见,修改形成了送审稿。10月30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聚焦解决老百姓对养老助餐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从搭建全市统一养老助餐供需对接平台、建设街道(乡镇)养老助餐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地区养老助餐服务、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模式、规范养老助餐点运营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了11项措施。 (一)建立全市养老助餐服务平台。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搭建集供需匹配、支付体系、服务过程、实时统计、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助餐服务平台,推进养老助餐服务数字化,丰富老年人居家用餐选择,支持为老年人配餐送餐,实现养老助餐服务供需精准匹配。 (二)建设街道(乡镇)养老助餐服务网络。发挥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同时面向社会提供市场化餐饮服务。 (三)加强农村地区养老助餐服务。依托有条件的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等载体设置养老助餐点,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养老助餐服务。 (四)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一是服务平台集成供餐方式。推动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助餐主渠道作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订餐、制餐、用餐、送餐等服务,支持社会化餐饮平台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提升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二是传统网点辐射供餐方式。强化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养老助餐服务功能,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堂食、订餐、送餐服务。三是社会餐饮企业分散供餐方式。鼓励和动员更多的社会餐饮企业,提供就近可及、丰富多样的助餐服务,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餐饮企业可申请成为养老助餐点。四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供餐方式。推行“集中配送+社区助餐”服务模式,建立老年餐集中配送机制与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服务,并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五是老年餐桌补充供餐方式。依托农村老年餐桌及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等,为周边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送餐服务,为发展养老助餐点提供补充支持。 (五)规范养老助餐点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一是规范发展养老助餐点。养老助餐点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提供用餐送餐服务,悬挂统一标识,实现多元化支付,设置适老化餐桌,鼓励“八有”规范建设,有条件的进行适老化改造。二是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养老助餐点须提供适合老年人饮食特点、价格优惠、营养全面的多样化老年优惠套餐。三是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对养老助餐点的助餐服务实行全流程、无感监管,建立检查抽查制度和价格监管机制,督促养老助餐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等食品管理和“六公示”制度。 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