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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10:08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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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厚植为民情怀、提升职业素养”主题教育和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日常履职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承担市政府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27项,主要涉及养老服务、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内容。在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任务中超额完成1806张,超额完成率90%,努力做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等福利机构和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并动态调整完善本市养老机构等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措施二是扎实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印发《关于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 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制定防范化解社区各类风险隐患的措施机制。三是全力做好委局系统自身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对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统筹。优化调整2022年街道“五性”大数据评估指标体系,并实现了“五性”动态监测。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印发《关于做好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组织体系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提升已建成社区书记工作室,印发《北京市社区书记工作室图册》,召开全市社区书记工作室经验交流会。三是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印发《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政治引领和工作落实。起草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探索社会组织党建体制改革。

(三)创新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开展创新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模式试点。按照“培育一类主体、构建两种模式、实现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创新完善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工作。通过形成居家养老市场化运行体制,制定生活照护、助医、供餐、康复等服务清单及居家养老照护服务规范,推动机构养老向居家社区养老协调发展转型。二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关于面向居家老年人开展应急呼叫服务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农村养老服务邻里互助点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计3806张,发展建设养老助餐点153家。取消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消费限制。优化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印发《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机构监督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印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起草《全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体系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修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等政策文件。排查养老领域无证无照“黑机构”,深挖彻查养老机构隐性风险,强化机构监管。五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布并实施《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

(四)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夯实。一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45元调整为1320元。起草《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修订《北京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推进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集成场景建设,起草《北京市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未保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制定《北京市未成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三是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建立两项补贴“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拓展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申请渠道。统筹推进区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探索开展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服务保障。积极帮助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回家,成功寻亲返乡9人,接送返滞留受助人100余人。五是加强征地超转人员保障。按照政策规定审理、接收征地超转人员,审理、接收征地超转人员生活经费,正确率达到100%

(五)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一是大力推动基层治理改革。出台《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任务清单,统领全市基层治理改革。持续做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回天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开展大型社区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居工作。二是不断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推进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制定《北京市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组织“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开展回天地区和城市副中心数字化社区试点,提高社区智能化水平。三是全面提高社区服务品质。印发《北京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社区服务统筹力度。组织开展第四届“社区邻里节”、“社区大讲堂”活动和“多彩社区行”节目,彰显首都社区魅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四是持续加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保障。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指导各区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及时补充社区工作力量五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有序推进门头沟、通州、房山等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丰台区、昌平区部分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

(六)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一是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宣誓颁证服务流程规范,推进婚姻登记智能化、规范化建设。起草婚俗改革实施意见,加大婚俗改革宣传力度。二是深入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加强全市经营性公墓墓位价格管理,协调确定生态安葬定点服务单位。做好清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发展慈善和福利彩票事业。拟订关于推动首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北京市街道(乡镇)慈善工作站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聚焦基层建设,开展各类慈善活动110场次。组织开展第二届北京公益慈善创投大赛第九届“慈善北京”成果展等系列活动,持续激发社会活力。规范福利彩票管理销售。四是扎实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承办第十三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启动第四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五是大力发展社会心理服务。起草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文件。培训社会心理人才5000名,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基层基础。

(七)社会动员体系日益健全。一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意见》,助力提升社区社会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北京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目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为社会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开展京蒙“牵手计划”项目,支持做好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行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工作。三是健全志愿服务管理体系。修订出台《北京市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社会工作发展专项基金,开展社会工作创投项目和志愿服务V创投计划。四是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出台《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研究修订《北京市社会企业认定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八)全力推进完成效能管理事项一是加强依法履职。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起草小组。聚焦民政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等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加强管理效能建设。持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以临战状态抓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效能建设。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加强绩效审计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日常履职考核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已全部按照既定目标落实,落实过程中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为牵引,以各领域薄弱点风险点整改为抓手,以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保障,持续推动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