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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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下文简称“执法大队”)成立于2007年4月,是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内设12个科级部门:办公室、政治部、法制室、执法协调室以及民政执法监察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集中承担了北京市民政局全部行政处罚职责和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责、监督检查职责。执法范围涉及社会组织、殡葬服务、养老机构、行政区划、慈善组织、福利彩票和志愿服务等领域。主要职责是: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省级民政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跨区域或领导交办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区民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5人,实有人数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03.2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46万元,增长8.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3.26万元,比上年增加164.01万元,增长8.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46%;其他收入77.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5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6.41万元,比上年增加171.56万元,增长8.78%,其中:基本支出1994.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79%;项目支出132.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5.37万元,比上年增加98.34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长8人,核增在职统发人员工资及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1.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5%;卫生健康支出158.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87万元,减少69.2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8.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87万元,减少69.25%。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影响、培训开展受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81.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9.45万元,增加6.78%。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684.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0.68万元,增加7.72%。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长8人,核增在职统发人员工资及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7.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2万元,减少0.61%。主要原因:与预算基本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58.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58.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00%。主要原因:与预算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94.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加原因:基本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台,68.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0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