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要求 | 进展情况 |
1 | 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新建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建设4家安宁疗护中心,增加床位200张。 | 2022年度,本市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3000余张,进一步强化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为居家养老的重度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
2 | 完善各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等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 | 会同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对区养老助餐服务考评办法(试行)》。 |
3 | 在保留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便利化出行试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组织智慧助老技能培训,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 结合落实《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鼓励指导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面对老年人提供智能技术应用培训,努力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一是为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组织各驿站开展智慧助老培训,工作人员为到场的老人介绍智能手机使用方法。二是配合市交通委完成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老年人乘车刷卡同步验证北京健康宝。三是将智慧助老纳入“社区大课堂”内容,各区集中组织,街道社区灵活开展老年人智能化培训。通过向社区老年人普及智能手机、电脑等方面的使用知识,使老年人能够掌握相关出行、阅读、摄影、快递、餐饮等应用软件,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
4 | 扎实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厂通路等跨界道路桥梁建设,办好项目推介洽谈会,推动产业和公共服务向北三县延伸布局。 | 推进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向北三县延伸,支持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一体规划、协同发展。召开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第六次联席会议,重点就深化协同发展政策、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建立合作协调机制等养老工作开展深入交流。 |
5 | 推动全域应用场景开放,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网格、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应急、智慧消防等,形成示范效应。打造智慧北京税务,推进“以数治税”。 | 一是推动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发布“揭榜挂帅”榜单。在2022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北京会场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启动仪式上,发布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揭榜挂帅”榜单,共征集智慧养老院建设方案19个。二是积极推动智慧养老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海淀区落实《关于在海淀区开展全市“智慧养老”试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三是研究制定《关于面向居家老年人开展应急呼叫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下发《关于推动经济困难高龄、独居等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覆盖的通知》,督促各区将本市户籍城乡特困或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失能、残疾、高龄、独居等老年人纳入应急呼叫覆盖范围。 |
6 | 在回天地区和城市副中心,开展数字社区建设试点。 | 结合数字化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到城市副中心、回天地区等重点区域调研数字化试点工作。坚持把“京民通”小程序试点应用与推进“一库、两平台”建设相结合,聚焦社区三类需求,从社区关切问题的“小切口”着手,制定了“京民通”小程序在社区应用的“三步走”的工作方案。 |
7 | 坚持节约优先,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大力开展节能全民行动,稳步推进碳中和行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本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及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夯实重点碳排放单位减排责任,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倡导全社会节能节电,构筑绿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动格局。 | 加强绿色和低碳文化的宣传。做实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有效利用和运用社区宣传栏、显示屏、楼门院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低碳和绿色知识宣传推广,提倡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行为,营造社区绿色低碳发展的氛围。 |
8 | 出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网格单元划分,做实网格化服务。推动市级协管员管理体制机制常态化建设,加强对下沉街道(乡镇)城市协管员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加强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制定街道(乡镇)城市协管员规范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各区制定本区街道(乡镇)协管员具体管理措施,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指导各区继续落实城市协管员队伍编号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标识,对街道(乡镇)城市城市协管员信息进行采集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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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继续实施3000户以上大型社区规模调整,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主的社区工作评价体系,开展开放式社区服务空间试点。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工作者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 落实《居民委员会设立标准》,完善588个“十四五”时期3000户以上社区规模调整的工作台账,指导各区推进今年3000户以上大型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推动122个社区服务空间开放式试点工作。完成对《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的修订,落实社区工作者各项激励保障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职业体系,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
10 | 畅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渠道,创建150个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厅、350个楼门院(村组)治理示范点。制定实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意见。 | 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协商和楼门院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社区议事厅建设示范点和楼门院治理示范点数量、建设标准、时间安排和示范推广工作等进行了明确。确定社区议事厅示范点150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350个,并建立工作台帐。指导示范点用议事协商的方式解决社区难点问题,用楼门院协商治理解决老百姓身边的事。制定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见》(京社委社组发〔2022〕332号 ),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为先、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四个原则,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重点内容为公益社区建设、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社区建设、智慧社区建设。 |
11 | 深入实施新一轮回天地区行动计划,在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总结推广“回天有我”社会治理模式。 | 制定委局2022年度回天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回天地区年度重点项目、社会建设资金使用等工作落实。梳理总结回天地区基层治理的做法和经验,推广复制“一街一品”品牌。 |
12 |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和帮扶精准度。 | 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测算、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245元调整为1320元。已完成系统调整和资金发放工作。印发《北京市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帮扶台账管理使用办法》,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个案2520户。 |
13 | 制定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点推进基层慈善工作站点建设,搭建基层公益慈善平台。 | 研究推动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北京市街道(乡镇)慈善工作站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形成36家街道(乡镇)慈善工作站试点建设名单。各工作站按照要求,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有序运营,在开展互助互济,助力基层治理、参与疫情防控、服务居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14 | 落实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整合涉老服务资源,在所有街道(乡镇)建立养老服务联合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养老服务责任考核。 | 一是在西城区广内街道启动创新完善养老服务模式试点。按照“培育一类主体,构建两种模式,实现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开展创新完善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工作,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从根本上系统破解本市养老工作的短板和问题,形成以事业促进产业、以产业支撑事业、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意见,继续推进机构集中床位、驿站临时托养床位和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完善就近精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2022年4月,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等级评价机制,将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纳入“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 |
15 | 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新建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制定失智老年人照护支持政策。 | 2022年度,本市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3000余张,进一步强化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为居家养老的重度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
16 | 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等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鼓励市场化专业机构参与养老助餐服务,促进规范化、连锁化发展。 | 会同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对区养老助餐服务考评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已完成年度养老助餐发展任务。将社会化餐饮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数量纳入考评内容,并可按实际助餐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促进市场化专业机构参与养老助餐服务。 |
17 |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在全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鼓励和引导部分一二级医院、养老机构积极向医养康养联合体转型。转型建设4家安宁疗护中心,增加床位200张,加强安宁疗护人员师资培训,培养更多安宁疗护人员。 | 一是按照长护险全市试点部署要求,配合市医保局做好长护险全市试点相关准备工作。二是配合市医保局,做好长护险石景山试点期间,长护险与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相关政策衔接工作。三是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申办医保手续难题。 |
18 | 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机制,发展互助和志愿养老服务,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 | 落实《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有针对性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服务时间银行工作导引。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营机构的公告》,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
19 | 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 一是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养老机构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正在走国家级标准立项程序;《老年人家庭居室适老化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规范》2个标准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稳步有序推进《养老机构数据元规范》等8个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是规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栏。重新规范公开栏设计标准,并准确填写公开栏内相应内容,重点要对收费情况进行公开。三是建立“6+4”综合监管模式工作。研究编制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统一检查单,设计“风险+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评价,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
20 | 推进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便利化出行试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组织智慧助老技能培训,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 结合落实《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鼓励指导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面对老年人提供智能技术应用培训,努力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一是为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组织各驿站开展智慧助老培训,工作人员为到场的老人介绍智能手机使用方法。二是配合市交通委完成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老年人乘车刷卡同步验证北京健康宝。三是将智慧助老纳入“社区大课堂”内容,各区集中组织,街道社区灵活开展老年人智能化培训。通过向社区老年人普及智能手机、电脑等方面的使用知识,使老年人能够掌握相关出行、阅读、摄影、快递、餐饮等应用软件,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
21 |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规划建设儿童游戏、娱乐空间,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 一是印发市未保委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文件,初步构建起市未保委全面统筹、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按责履职的工作格局。二是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三是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对象,将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范围;建立了困境儿童生活费增长机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两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确定孤儿生活费提标额度,从2023年7月1日起每两年调整一次。 |
22 | 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模式,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 | 一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高标准由1245元调整为1320元。拓宽申请方式,推进全国全程网办,优化“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全城通办”“零材料办业务”。二是借鉴兄弟省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经验,制定全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加快推进丰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工作服务机构,明确服务内容和提供方式,正式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