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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31 15:25:43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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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京民社救发〔2017〕24号),制定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对国发14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实化,明确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政策要求,为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提供了遵循。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特困人员认定更加规范,标准制定更加合理,救助供养水平稳步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发现,在物质保障得到加强的同时,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问题逐步显现,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需求越来越迫切。

民政部通知(民发〔2019〕124号)下发后,市民政局集中力量展开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与特困人员本人、照料服务人、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进行座谈,认真梳理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现状、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起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探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初稿出来后,召集部分区民政局主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集中座谈研讨,听取修改意见,组织相关区开展试点。2020年6,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实地听取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意见,书面征求了16个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包括总则、照料服务内容和标准、工作责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附则等六个部分。

一是明确照料服务内容标准。《细则》从照料服务的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住所、室内设施和日常生活用品配置提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按照照料服务内容和标准,对其日常照料、饮食服务、卫生维护、医疗服务、心理慰藉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同时明确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一般应与照料服务人共同居住”的要求,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

二是落实各级责任。《细则》明确了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照料服务机构(个人)级责任,同时提出,鼓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统筹多方面力量资源为特困人员提供服务。

三是建立日常监管。《细则》明确,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照料服务机构、照料服务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服务“四方协议,与“三方协议”相比,增加了村)民委员会监管职责,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细则》对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巡查探访的内容、频次作出规定,同时要求建立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探视巡访、第三方机构检查为主要方式的照料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对照料服务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四是推行购买社会服务和建立绩效管理制度。针对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不愿集中供养,而其照料服务人的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的问题,《细则》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个人生活基本需求、照料服务机构(人员)服务供给能力水平,以及巡查结果,经与照料服务人商定后,适量使用照料护理费购买相应社会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医、代办代理等个性化服务,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为激发照料服务人的内生动力,《细则》还提出,探索建立照料服务绩效管理制度,以经济调节手段,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管理难等问题。

五是强化村居作用。《细则》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照料服务机构和照料服务开展工作,指导监督日常照料服务工作。同时明确了其监管内容,要求每周不少于1次入户巡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服务协议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特困人员的合理诉求,及时与照料服务机构(人员)沟通并督促改进。通过此具体规定发挥村居基层组织的经常性监管作用。

另外,《细则》还提出了区民政局制定具体措施、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档案管理等保障措施的要求。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