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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9-04-11 00:00 来源: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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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主动适应首都“四个中心”新定位,主动适应民政服务对象增多、群众需求增多、职能增多的新形势,牢固树立看民政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紧扣加强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主题,以强烈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转作风、建机制、兜底线、惠民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首都民政事业在深化改革中,实现了全方位、创新性发展。

一、综合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16个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街乡镇行政区划单位331个【其中:街道150个、镇143个、乡38个(含5个民族乡)】;村居委会单位7060个【其中:行政村3920个,社区居委会3140个】,比上一年增加65个。

行政区划

2017 年度全市民政事业资金收入总计 325.3 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7.3 亿元,彩票公益金 13.8 亿元,其他资金 54.2 亿元。全市民政事业资金支出总计 283 亿元,民政事业资金支出同比增长10.6%。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 234.5 亿元(抚恤支出 15.2 亿元,退役安置支出 118.6 亿元,社会福利支出 33.5 亿元,社会救助支出 22.2 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0.1 亿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7.9 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 亿元,其他款项用于民政支出 11 亿元)。

全市民政基本建设在建项目总投资 45.6 亿元,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4.2 亿元。

民政财政性资金支出

二、社会服务

(一)服务机构


截至 2017 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服务机构 11749 个,比上年减少了164 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17 个,社区服务中心 203 个,社区服务站 6451 个,其他社区服务机构 4831 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机构 226 个,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 21 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 15704 个,城乡便民、利民服务网点 8286 个,社区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共计 214.4 万平方米。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 3140 个,比上年增加 86 个。村委会 3920 个,比上年减少 21 个。

基层政权与社区

()社会组织


截至 2017 年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 12164 个,同比增长 13.11 %其中:科技与研究类 732 个、生态环境类 104 个、教育类 3336 个、卫生类 577 个、社会服务类 2773 个、文化类 838 个、体育类 677 个、法律类 110 个、工商业服务类 642 个、宗教类 44 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503 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 99 个、其他 1729 个。全年共执法处罚社会组织 310 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9 起、行政处罚 301 起。

全市社会团体组织 4586 个,同比增长 7.48 %。其中:科技与研究类 344 个、生态环境类 70 个、教育类 169 个、卫生类 158 个、社会服务类 704 个、文化类 409 个、体育类 324 个、法律类 61 个、工商业服务类 634 个、宗教类 42 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 493 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 97 个、其他 1081 个。

全市共有基金会 609 个,同比增长 18.25 %。其中:科技与研究 24 个、生态环境类 10 个、教育类 79 个、卫生类 36 个、社会服务 364 个、文化类 59 个、体育类 4 个、法律类 3 个、农业及农村发展 3 个、其他 27 个。

全市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 6969 个,同比增长 16.69 %。其中:科技与研究类 364 个、生态环境类 24 个、教育类 3088 个、卫生类 383 个、社会服务类 1705 个、文化类 370 个、体育类 349 个、法律类 46 个、工商业服务类 8 个、宗教类 2 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 7 个、职业及从业者组织 2 个、其他 621 个。

社会组织

()农村低保、五保

截至 2017 年底,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 27317 户、464032 人,比上年同期减少 2747 人,减少了 5.87 %;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40406.2 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 2004.2 万元,同比增长 5.22 %。农村五保供养人数 4503 人,其中:集中五保供养人数 1640 人,分散供养人数 2863 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 7790.3 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 2121.6 万元,同比增长 37.43 %

农村低保人员及农村五保人员

()城市低保


2017 年,全市城市低保户数 47031 家,保障低保人员 78341 人,同比减少 3541 人,减少了 4.32 %,全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 88520.2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 8304.4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10.35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五)老龄服务

2017 年,全市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332.7 万人,65 岁及以上人 225 万人。截至 2017 年底,全市共有老龄事业单位 13 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 130 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 2895 个,老年学校 1817 个、在校学习人员 17.77 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 6298 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 4.37 万人次。

老龄人口

(六)收养服务

截至 2017 年底,全市收养性养老机构 516 个(不含 140 个军休所、10 个儿童福利机构、1 家精神病医院、18 家救助站),床位 101619 张(不含军休 47146 户),年末在院人数 42177 人(不含军休 45522 人)。全市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福利院 11 个,床位数 5645 张,年末在院人数3342 人;光荣院 10 个,床位数 702 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 143 人;全市共有儿童福利机构 10 个,床位 1290 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 1021 人。



收养单位


注:2015年民政部为规范养老机构统计数据,对未取得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养老机构一律不作统计,全市有十多家未得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养老机构在2015年未进行数据统计,故2015年养老床位数和养老人数相比2014年减少。

(七)优抚对象


2017年底,全市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45226人,比上年增长0.40%。其中:伤残人员12114人,定期补助在乡退伍军人及复员军人等31675人,定期补助抚恤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1437人。

优抚对象


2017年全市共接收军队离退休人员1971人(其中:接收军休干部1674人,接收无军籍职工297人),同比减少13.82%

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


全市军休所140个,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7个,军队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9个,军供站1个。年末实有军休人员71728人(其中:军休干部48689人,无军籍职工23039人)。

(八)婚姻登记情况

2017年全市共有婚姻登记机构16个,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51,454对,同比减少8.88%。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50,538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916对。2017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共计113,331对。2017年民政部门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72,964对,比上年减少25.3%。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离婚72,705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259对。

婚姻登记


(九)殡葬服务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殡葬服务机构52个,其中:殡仪馆12个、殡葬管理机构6个、公墓34个;殡仪服务机构职工共有1841人,其中:殡仪馆职工602人、殡葬管理机构职工49人、公墓职工1190人;火化炉90台,火化遗体97538具。


火化遗体情况



(十)慈善事业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848个。全市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数0.81亿元,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会员单位接受捐赠款为8.13亿元;民政部门直接接收捐赠衣被80.1万件,首都公益联合会会员单位接受捐赠衣被10.5万件;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会员单位接受捐赠其他物资价值约为0.6亿元 全年有238.2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接收社会捐赠

(十一)福利彩票


2017年福利彩票年销售46.7亿元,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10.9亿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7.2亿元,社会救助0.4亿元,民政管理事务2.6亿元,其他0.7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