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 |
主要职责 | 年度任务 | 任务来源 | 任务目标 | 责任单位 | 权重 | 成果展现形式 |
一、社会救助 | 1 | 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0项 | 健全完善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和“救急难”工作机制;将医疗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扩大到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 社会救助处 | 3 | 文件、统计报表 |
2 | 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 | 重要民生实事第25项 | 出台《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 | 社会救助处 | 2 | 文件 |
二、慈善捐赠 | 3 | 健全和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 | 民政部工作要点 | 1.抓好《慈善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的修订。 2.支持慈善组织探索慈善信托等新型捐赠方式。 3.利用首都慈善信息平台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实现政府、慈善力量、救助对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对接。 4.支持举办慈善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 慈善工作处 法制处 | 2 | 文件、信息平台、活动纪要 |
4 | 完善社会捐助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慈善超市创新建设,加强救灾物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 民政部工作要点 | 1.在全市范围内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点,加强捐助站点规范化建设,制定《北京市捐助工作社会化实施办法》。 2.完成慈善超市51家创建任务,探索慈善超市管理创新。 3.建立全市救灾物资信息平台。 | 市捐赠中心 | 2 | 文件、统计报表 |
三、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 | 5 | 建设4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1项、重要民生实事第20项 | 全市建设至少4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 | 社会福利处 | 3 | 文件 |
6 | 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增加养老设施的有效供给,支持做好失能老人、重残老人护理,促进医养结合。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1项 | 1.制定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 2.委托对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社区站点、配套养老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公有设施资源等六类资源全面普查,形成街道(乡镇)、区、市三级六类普查报告和区、市两级总普查报告。 | 社会福利处 | 3 | 文件 |
7 | 增加多元化养老健康供给,壮大养老健康消费。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62项 | 重点培育与老年人居家生活紧密相关的老年餐饮、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精神关怀、社区便民、健康科技、文化教育、网络信息、老年用品、商品配送等10个行业50个品牌企业。 | 市老龄办 | 3 | 活动纪要 |
三、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 | 8 | 优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城区养老服务需求全覆盖,加强包括养老照料中心在内的养老机构辐射居家服务。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1项、重要民生实事第20项 | 1.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通知》精神,支持100家包括养老照料中心在内的养老机构完善辐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其区域内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助餐、助浴、助医等10项居家养老服务。 2.制定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区域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考评细则。 3.支持东城、西城等六城区试点建设150个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基本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 市老龄办 | 3 | 活动纪要、文件 |
9 | 为全市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为全市有需求的独居老年人安装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和烟感报警器。 | 重要民生实事第22项 | 1.2016年为1万名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 2.为全市5000户有需求的独居老年人安装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和烟感报警器。 | 市老龄办 | 3 | 统计报表 |
10 | 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老年人评估体系。 | “三定”职责 | 1.完成本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优待卡更换“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工作,增强优待服务等功能。于2016年底前,将当前使用的老年人优待卡转换成集多种养老助残服务补贴额度账户、金融借记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养老服务的便捷高效、资源统筹。 2.继续开展全市失能老人评估和部分高龄老人需求调查,研究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政策。支持海淀区开展长期照护保险政策性试点。落实《关于2015年开展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228号)文件,完成2015年计划的评估和调查任务,部署落实2016年对困难老人的评估、补贴和服务。支持海淀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 市老龄办 | 3 | 文件、 统计报表 |
11 |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 | 市人大议案 民政部工作要点 | 出台《北京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 市老龄办 | 2 | 文件 |
三、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 | 12 | 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50项 | 印发出台《关于建立北京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 社会福利处 救助中心 | 3 | 文件 |
13 | 承担我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及危重病人救助、救治工作。 | “三定”职责 | 依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救助经费标准,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及危重病人(含西客站地区)开展救治工作。 | 市救助中心 | 2 | 统计报表 |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14 | 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完成第十届村委会选举工作。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89项 | 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完成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 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处 | 3 | 文件 |
15 | 坚持重心下移、职能下沉、资源下放,强化街道统筹职能,加快构建“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格局。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25项 | 开展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减负增效等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 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处 | 3 | 工作报告 |
16 | 健全社区议事协商制度,推广参与式协商自治模式,进一步扩大便民覆盖面。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3项、重要民生实事第18项 | 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 | 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处 | 3 | 文件 |
17 | 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5项 | 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建立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存量监测机制。 | 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处 | 3 | 文件 |
18 | 深入推进社区减负;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 | 民政部工作要点 | 1.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 2.与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在东城、朝阳、西城、海淀等区同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3.指导东城区、朝阳区按照民政部要求完成第二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合格。指导西城区、海淀区做好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 | 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处 | 2 | 文件、验收报告 |
五、社会组织管理 | 19 |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4项 | 拟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 | 市社团办 | 3 | 文件 |
20 | 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体系。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4项 | 1.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工作。 2.出台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规程、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指引。 3.协调制定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申请和免税资格认定程序优化方案。 4.完成北京社会组织研修学院的筹备工作。 5.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违法失信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 6.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 市社团办 | 3 | 验收报告 活动纪要 |
六、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 21 | 完善“三社”联动机制。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3项 | 落实《关于加快“三社联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搭建联动平台,完善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购买社工机构“三社联动”专业服务项目,重点扶持培育优质社工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 社会工作人才登记 教育管理处 | 3 | 政策文件、活动纪要 |
22 | 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5项 | 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分门别类的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局处级、科级干部培训、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加大考前培训力度,继续以市民政局项目委托、社工协会承接实施、区民政局组织的形式,延续市区联动、协会运作的培训工作模式。 | 社会工作人才登记 教育管理处 | 3 | 活动纪要 |
七、优抚安置 | 23 | 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 民政部综合评估方案 | 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 优抚处 | 2 | 文件 |
24 | 创新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机制,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0项 | 1.开展实事拥军活动。 2.开展京津冀退役士兵就业信息共享工作;依托社会组织,开展市级退役士兵就业推介会。 3.制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计划;全面推进退役士兵管理系统运用工作;根据民政部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完成年度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 | 优抚(双拥)处 安置处 市军休办 | 3 | 文件、活动纪要 |
八、见义勇为 | 25 | 组织开展第十一届首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 “三定”职责 | 部署并按步骤实施评选表彰。 | 见义勇为 权益保护处 | 1 | 文件、活动纪要 |
九、防灾减灾 | 26 | 加强政策标准创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水平。 | 民政部工作要点 | 制定《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程》、《北京市救灾应急工作指导规程》、《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北京市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演练标准》。 | 救灾处 | 2 | 政策文件 |
十、婚姻管理 | 27 | 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 | “三定”职责 | 修订完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制定《北京市儿童收养评估试行办法》,开展婚姻登记执法情况检查。 | 婚姻管理处 | 1 | 文件、报告 |
十一、殡葬管理 | 28 | 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的意见》,推广节地生态葬法。 | “三定”职责 | 督导全市加大节地生态葬设施建设和推广力度。在市属公墓建设景观骨灰撒散区。当年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达到50%、30%,骨灰撒海比例达到3%。 | 殡葬管理处 | 1 | 服务设施 、统计报表 |
十二、区划管理 | 29 | 加强界线日常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 民政部工作要点 | 规范强化界线日常管理工作,妥善解决与界线相关的各类苗头隐患和矛盾纠纷,确保边界地区安全稳定。 | 区划管理处 | 1 | 报告 |
十三、征地超转 | 30 | 提高征地超转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 “三定”职责 | 完成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调标工作,调标准确率100%。 | 征地办 | 1 | 文件 |
十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 31 | 开展京津冀合作共建养老基地试点,鼓励京属企业或社会组织在津冀地区新建大型养老机构或养老社区,采取技术输出和品牌连锁方式与津冀养老机构连锁化发展;采取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推动建设京津冀老年人产品研发、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和人才输出等养老产业园。研究跨地区购买养老服务等优惠政策,探索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 | 京津冀协同发展第35项 | 及时协调市有关部门,研究拟制建设扶持、金融支持、运营补贴、保险保障、医疗医保对接等政策,实现“政策跟着京籍老人走”的预期目标,适时联系天津武清地区,同步探索新的试点机构。
| 社会福利处 | 2 | 会议纪要或政策文件、情况报告,活动纪要 |
十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 32 | 以建立三地行政区划管理协作机制、社会组织协同管理与合作扶持机制、省际间救助工作系统联动机制、区域防灾减灾体系协调联动机制、公益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工作协同发展为重点,深化三省市民政事业务实合作。 | 京津冀协同发展第35项 | 1.开展京津冀地区行政区划历史演变课题研究,编制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划图册,联合创建平安边界。 2.建立京津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举办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发展论坛,邀请津冀行业协会商会和会员单位参加京交会,开展京津冀地区基金会项目交流合作。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性组织等参与三地协同发展。 3.编制《京津冀减灾救灾工作协同发展规划》;签订《京津冀救灾物资统筹联动保障协议》;组织京津冀应急救助协同演练。 4.建立京津冀三地慈善领域合作机制,促进三地慈善资源与服务对接,举办京津冀三地慈善宣传交流活动。 | 区划处 市社团办 救灾处 慈善工作处 市救助中心 | 5 | 会议纪要或政策文件、情况报告,活动纪要、数据统计 |
33 | 配合推进社会保障对接、京津冀跨地区购买养老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 | 京津冀协同发展第39项 | 及时协调市有关部门,研究拟制建设扶持、金融支持、运营补贴、保险保障、医疗医保对接等政策,实现“政策跟着京籍老人走”的预期目标,同步协调政策落地试点机构。 | 社会福利处 | 2 | 会议纪要或政策文件 |
34 | 配合属地政府,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所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11项 | 配合属地完成北京市第二、第三社会福利院清洁能源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 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 | 1 | 验收报告 |
十五、依法行政 | 35 | 梳理北京市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加大培训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 民政部工作要点、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72项 | 1.权力清单在北京民政信息网公布。 2.提高行政执法案卷优秀率。 3.制定实施《北京市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 法制处 | 3 | 网站公布、案卷及文件 |
36 | 起草《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草案。撰写《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立项论证报告。 | “三定”职责 |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草案起草完毕。《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立项论证报告起草完毕。 | 法制处 社会救助处 殡葬管理处 | 1 | 草案及立项 论证报告 |
十六、行政许可工作 | 37 | 建立社会组织混合登记体制。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4项 | 对公益慈善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对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实行双重负责的登记管理制度;指导区民政部门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备案,建立健全直接登记、双重管理、备案管理并存的新型混合登记管理体制。 | 行政审批处 | 3 | 文件 |
十七、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 38 |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 其他市政府交办事项 | 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 各相关处室 | 2 | 相关材料 |
十八、行政审批工作 | 39 |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19项) | 《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 | 1.按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2.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推动政府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 | 行政审批处 | 2 | 制度文件 |
十九、问题整改 | 40 | 国务院督查、审计署审计和上年度存在问题。 | 上年度绩效反馈报告 | 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 市老龄办 福利处 计财处 执法大队 社区服务中心 安置处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局办公室 社救处 低保中心 | 2 | 整改报告 |
二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41 |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176项) | 建议提案办理通知 | 1.按规范要求办理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合法合规。 2.按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不断提高办理效率。 3.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有效沟通,稳步提升办理质量。 | 局办公室 | 3 | 办结报告 |
二十一、政务信息报送 | 42 |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 “三定”职责 | 按规定报送政务信息。 | 局办公室 | 2 | 相关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