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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表
发布日期:2016-03-02 来源: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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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部门职能概述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5、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7、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8、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9、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10、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13、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4、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绩效目标2016我局年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精神,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激发社会活力,发展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构建适度普惠福利体系,积极创新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民政社会服务能力。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维护民政系统稳定,为改革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民政在维护首都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一、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激发社会活力
1、利用福彩公益金扶持资助80-100个公益服务项目。
2、在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失独家庭、残障人士、低保家庭等至少6个方向,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00家,受益人群不少于10万人次。
3、对300家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包含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对50家基金会及中关村社会组织进行监管审计,对100家社会团体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
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以招标入围的方式选取12-16家社工事务所在全市16个区县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引入第三方对16个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进行项目监督与评估。
二、发展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构建适度普惠福利体系
1、在全市命名5000名“孝星”,组建孝星报告团,开辟报纸宣传专栏,开办电台专题节目,策划制作孝星和老有所为事迹宣传片微电影等形式,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2、增加养老机构的保险覆盖面:按照民政部门审核的养老机构床位数量,2016年的投保床位在2015年度基础上上浮10个百分点。
3、培育老年餐饮、养老家政等八类居家养老品牌服务单位55家。
4、全市建设40个养老照料中心以及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5、为10000名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
6、全市有技改项目的福利企业(除市属)给予资金补贴奖励,补贴奖励上限为50万。
7、给予全市8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年人(约3500人)送温暖、送关爱,每人600元的救助慰问金。
8、完成全市16区(县)150个捐赠衣物集中点上门接收运输及每月25日全市敞开收捐衣物的仓储分拣、清洗消毒、整理包装等工作;
9、为本市困难群众送温暖拟救助困难群体约63492人,每人提供米面油一套(米5千克、油4千克、面粉5千克)。
三、积极创新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1、推进军民融合,为驻京部队办1件有影响的实事
2、元旦春节期间,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率队慰问四支基层部队;“八一”期间,与市委政法委领导慰问武警北京市总队、市公安局警卫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局; 慰问牵头部队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预备役师、武警总部、总政群工办。
3、召开本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及表彰工作会和下一年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会议;组织、协调我市4个新老兵接待转运站转运工作,完成2016年约30万人次的接待转运新老兵任务。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1、对本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及西客站地区危重病人开展救助、救治工作,救治、救助人数大概为5000人。
2、建设应急保障队伍,拟组建的专项应急保障队伍人员约40人左右;开展京津冀三地联动“防灾减灾”大演练活动。
3、建设基于北斗的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管理系统1套、北斗终端设备4000套。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民政社会服务能力
1、民政干部大规模教育培训全年计划举办10个培训班共13期。
2、在十六个区县设置十八个婚姻辅导岗位,坚持每周一到周六有专业资质的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辅导;婚姻知识大讲堂将在全年开展至少50场,受益人数至少为7500 人。
3、开创骨灰撒海的新模式,提高殡葬文明化程度,全年预计办理骨灰撒海约1000份。
4、继续做好北京市社区服务平台的维护工作,确保96156呼叫接入系统、街道小呼叫接入系统、社区服务信息系统、社区服务网站群、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社区版)、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等相关业务系统正常稳定运行;96156热线呼叫量比2015年增长10%以上。
5、完成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大数据支撑管理平台的改造,以及北京市婚姻收养管理系统档案管理平台的系统改造。
6、完成北京市军休办网上办公网络基础系统建设
7、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编制京津冀行政区划地图集,制作400幅成品地图。
8、指导全市顺利完成第十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

产出质量指标一、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激发社会活力
1、要求被扶持的公益性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协议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内容,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进行验收、评估,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评出等级结果为1A到5A,指出不足及改进建议,促进参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能力提升;第三方审计机构应按照市民政局制定的《审计任务书》完成对市级社会团体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3、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240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助发〔2015〕362号)文件的标准,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在北京市的落实。
二、发展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构建适度普惠福利体系
1、从全市挖掘并挑选在家庭孝老、社会敬老、行业助老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2、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民福发〔2014〕436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养老机构给予80%的保费补贴。
3、扶持奖励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发展,培育55家品牌服务单位,为高龄、孤寡、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
4、养老照料中心核心区100%全覆盖、功能拓展区90%覆盖、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中的重点发展地区40%覆盖、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中的其他山区乡镇30%覆盖。
5、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更好地解决失智老年人的走失问题,保障失智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免除家庭及子女的担忧。
6、对福利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质量体系认证、节能、环保认证等使福利企业自身实力增强的发展项目给予扶持和对安置残疾人达到总人数50人以上,残疾职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数多、残疾人待遇好的福利企业给予扶持。
7、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年人,重点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给予救助金。
8、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捐赠衣物上门提货、仓储分拣、清洗消毒、整理包装、运输服务等服务。
9、对困难群体提供的大米、小麦粉及玉米油需符合GB2761-2011标准。
三、积极创新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1、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管理办法》、全国双拥办《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15]5号)、8023部队及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评残、中央和市烈士纪念、民政部优抚数据核查和北京市有关要求,做好拥军优抚工作。
2、我市4个新老兵接待转运站为新老兵提供执情周到的服务,转运工作及时顺利完成,新老兵对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1、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381号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法[2006]56号、《关于调整流浪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模式及经费标准的通知》京民救助发[2014]438号文件精神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及危重病人开展救助、救治工作。
2、建设的应急保障队伍包含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高级技工、工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3、建设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管理系统及终端设备符合GB/T 19001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民政社会服务能力
1、处级党政干部,每年每单位参训率不低于50%,每人年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110学时,即每人每年脱产学习14天;科级及以下干部, 每单位每年参训率不低于40%,每人年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90学时,即每人每年脱产学习11天。
2、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接受辅导率高达40%,辅导有效率不低于30%。
3、创新服务方式,开创骨灰撒海的新模式,为丧属提供更周到、更温馨的服务,参与骨灰撒海的每份骨灰可以免费随行六名以下(含六名)家属。
4、社区居民对96156社区服务热线及社区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服务投诉率2%以下;严格按照北京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系统运维服务指标执行。
5、确保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系统数据传输业务故障率大幅降低70%以上,同时在16个区县开展婚姻登记业务档案在线采集工作。
6、通过北京市军休办网上办公网络基础系统建设实现各单位之间业务互联互通、数据交换,系统运行稳定,符合设定要求,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


产出进度指标
按项目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上半年项目实施进度过半,预算执行进度过半。


产出成本指标严把各项工作实施成本关,按照预算执行。

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减少养老机构保险费负担,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风险转移能力,减轻运营过程中因经济赔偿带来的压力,减少服务于无担保老人的养老机构的经营风险,减轻社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充分利用慈善救助资源,进行资金的再次分配,缓解困难群众的困难,减少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一、引导、培育、壮大服务力量,增加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慈善活动,构建政府救助、社区帮抚、社会捐助的社会互助体系,形成社会化、全方位救助保护机制,履行政府“为民解忧,以民为本”职责。
二、呼吁全社会关注老人,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让“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引导社会各界增强关爱老人、孝亲敬老的意识,继承中华的传统孝美德,鼓励社会人士和单位参与投入到养老事业中,在全社会弘扬尊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提高双拥优抚工作保障水平,促进首都双拥优抚事业发展,促进保障社会稳定大局。更好地落实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升全市优抚对象的生活指数、不断提升我市双拥创建的整体水平,支持部队精减员额30万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维护首都地区的和平稳定、捍卫改革开放成果都将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四、通过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及智障人员开展救助、救治工作,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各区县和街乡以及社区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工作效率,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高本市防灾减灾整体水平,促进城市有序运行和首都安全稳定。
五、缓解由离婚率高带来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养老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倡导全社会重视婚姻家庭建设和家风传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环境效益指标提倡新式丧葬方式,节省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善和健全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的配套、衔接,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功效;健立和完善拥军优抚体系,提高军队保障水平,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为民政灾害信息员配备北斗便携终端能够有效提升我市在各种环境下的灾害预警能力,增强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对民政灾害信息管理能力提升将产生长期影响。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比较满意

其他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