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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2015年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5-08-28 00:00 来源: 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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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府委员提案工作规程(试行)》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今年,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顺利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承办建议、提案基本情况
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197件,其中,建议114件、提案83件;单办41件,主办88件,会办68件。按照工作业务划分,为老服务94件;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3件;社会组织管理13件;社会救助10件;征地超转9件;其他28件。
按照办理建议提案的原则分类(会办件除外):体制机制完善类12件;政策调整完善类56件;具体事务类21件;法规制定修改类5件;管理服务完善类23件,城市规划管理1件;一般性工作建议类11件。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建议提案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办理数量继续增加。相较于2013年的165件、2014年的187件,今年,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数量达197件,是近六年内最多的一年。同时也说明民政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关注。
(二)综合性问题较多。今年建议提案关注的问题综合性强、涉及领域广,需我局与发改委、财政、人力社保、社会办、编办等有关部门协同办理的有86件,占承办建议提案总数的43.7%。同时,需要我局2个以上相关处室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有所增加,共37件,同比增加5.3%。
(三)关注领域更加集中。与往年建议提案集中关注领域相比,今年依然集中关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征地超转等民生类问题,以及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社会管理类问题。其中,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域的建议提案数量达137件,占总数的70%。
(四)办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有的建议反复提、多年办,如八宝山殡仪馆火葬场西迁、教子胡同宗教房屋产权等建议提案,今年继续被代表、委员提出。有的建议提案协调难度较大,如落实菊源里小区居委会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涉及丰台、大兴两区的属地管辖问题。
(二)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从办理工作结果来看,有104件建议提案得到采纳或部分采纳,占单办主办件总数的80.6%;有25件建议提案纳入研究参考,占单办主办件总数的19.4%。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均被吸纳到我们的工作中,转化为民政改革工作思路,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改革。
养老和社会福利方面,建议提案从不同角度,对北京养老服务业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和养老机构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和期望,其中对促进北京民营机构养老发展的提案,既由委员个人提案提出,又作为市政协民盟界别提案办理,突出表明代表委员们对养老工作尤其是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高度关注。对此,我局在办理工作中,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将答复意见分为养老机构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手续完善、融资支持、建设扶持、医养结合、队伍建设、运营资助、日常监管、安全防控以及康辅器具适配、失独人员关怀、民族养老设施等13个方面,既有针对性地翔实答复了建议提案,又很好地对应了业务工作的年度推进,做到了“两不误、双促进”。
社会救助方面,我局在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制定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和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以此推动工作开展,促进政策完善。例如:医疗救助类提案建议共7件,内容主要涉及加大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北京市大病救助基金、建立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实时结算服务体系等,主要反映困难人群就医不能实时结算等问题, 以及低保低收入对象以外的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意见,我们在办理提案建议的过程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沟通,向代表委员汇报了去年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情况。将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将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封顶线分别由2000元、30000元,提高到4000元和40000元。将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同时将重大疾病救助病种由原来的9类、80多种,扩大到15类、134种。将住院押金减免比例由60%提高到70%,进一步缓解了困难群众的资金垫付压力,有效缓解了重大疾病家庭的医疗负担。同时,将因灾难性卫生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汇报赢得了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方面,杨旭委员关于“加强社区议事协商能力建设”的提案(0477),对“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的关键问题分析非常敏锐,提出的“建立健全社区自治体系”、“制定完善议事协商制度”等建议,体现了非常中肯可贵又深入细致的创新思维,几乎每一条建议都能在我们目前指导基层进行的实践探索找到对应。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建设的意见》,我市已经根据区县试点经验和调研情况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我局第一时间与杨旭委员联系,反复讨论了他的思路和建议,并就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内容、正在研究制定的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取得了更加一致的认同,也积极吸纳了他的研究成果,为我们下一步出台北京市加强基层协商的政策文件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杨旭委员对于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综合分析、集体研究、分类办理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一是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强调要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事求是做好建议提案的分类办理,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好答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促进民政工作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提案建议与民政工作的长期规划、计划相结合,与民政工作当前解决的实际问题、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对民政工作发展的推动作用。二是分管局领导领衔督办。制定任务分工表,197建议提案分别由分管局领导领衔督办,办理报告全部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对于代表委员多年提的疑难建议提案、党派界别提案,则提请由局主要领导审定。三是多部门联动形成办理工作合力。针对需要我局不同部门参与办理的综合性建议提案不断增多情况,局办公室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协调沟通,第一时间下发工作通知,明确办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和协办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一是建议提案交办制度。局办公室举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会,对建议提案进行分类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征求承办单位的意见,形成建议提案分析报告。二是工作台账制度。建立了办理工作台账,实现跟踪管理,保障按时办理。三是督查督办制度。结合新制定的《北京市民政局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办理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四是办理报告公开属性审查报备制度。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准确对办理报告的公开属性进行确定,并做好标注备案及公开工作。
(三)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选派经验丰富、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建议提案承办人,加强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二是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单位的联络。及时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邀请相关单位领导来我局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多年提、多人提、重复办等疑难建议提案的解决办法。三是加强与相关会办单位联络。建立对口联络机制,就办理报告内容、撰写要求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
三、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对于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局领导一直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主管领导亲自督办,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多次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和面谈,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普遍满意。
(一)代表三次以上提出的建议。今年我局涉及连续提、反复办的建议共有5件。
一是宋慰祖代表提出的“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养机制”(J0027)。我局会同教育、人力社保、质检、财政等部门围绕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共同研究。此次建议涉及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该制度属于职业资格管理范畴,按照有关规定职业资格条件属于国家立法权限,可以对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关于养老服务标准,按照9064养老模式,分为居家、社区、机构,目前已有机构养老服务标准,但社区居家无服务标准,标准制定权限在质量监督部门。
二是薛天利代表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教子胡同65号(原教子胡同清真寺)”(0599)。原牛街东礼拜寺房屋权属问题涉及许多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大、周期长。考虑到以上两种解决方案涉及多个部门、且资金量大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经与代表反复沟通,我局初步建议为牛街礼拜寺提高房屋租金标准,目前双方正在商议具体租金标准。
三是安丽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八宝山殡仪馆火化场搬迁的建议”(0911)。目前,市发改委正在准备向市政府就该项目进行专题汇报,我局已经协助市发改委完成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待市政府批示后我局将按照相关批示积极推动和实施该项目。
四是刘彭芝代表提出的“关于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的养老问题的议案”(2022),我局将通过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指导意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有效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切实发挥养老照料中心功能,促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制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办法》,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四是创新孝星评选方式,扩大社会宣传影响,塑造孝亲敬老、共建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是黄惠贤代表提出的“关于居家养老医养结合问题”(2145)。经过对前两次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今年提出的内容与往年不同,我局经与市卫计委进行多次沟通,共同形成了办理报告。
(二)市政协领导领衔协商办理的提案。娄萌委员提出的关于“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本区域化”的提案(0724)中,对于“本区域化”的提法,虽然目前与在基层对于该现象总结出的概念略有不同,但概念的所指应该大体一致,就此问题,我们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娄萌委员,并专门就概念及所指问题与娄萌委员进行了商讨,将社区工作者中非本区域化的问题与“非本地化”的问题相融合,并将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写进了答复办理报告,同时也将之与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北京市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意见》中作出了明确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从本社区居住的居民中产生”,今年全市第九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中,我们也指导区县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统筹考虑社区居委会成员人选,从便于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本地化比例。
(三)市政协团体、界别及专委会提案。今年,我局承办了5件市政协团体、界别及专委会提案,分别是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提案”(0025),社会科学界提出的“关于确立和公布北京地区“日军侵华罪行遗迹”的提案”(0073),民革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北京智慧社区建设的提案”(0492),工会界提出的“关于加大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力度的提案”(0553),民盟界提出的“关于促进北京民营机构养老发展的提案”(0621)。针对以上5件团体界别提案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局长针对每一件界别提案均做出专门批示。目前,此5件政协团体、界别及专委会提案的办理报告正在研究汇总阶段,拟于近期上报市政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建议提案也存在所反映的问题超出了我局职能范围,甚至超出了本市职能范围,使得建议提案办理效果不佳。二是个别建议提案存在主题不明确,内容宽泛,涉及多个部门业务,增加了办理的协调难度。三是有的建议提案内容相似。对于不同代表委员提出的同类建议提案,建议加强初步筛查,尽量采取并案处理,有利于减少同类建议提案数量,提高办理部门的办理质量。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目前,我局已基本完成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协党派、界别及专委会提案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报告的反馈意见,进行总结梳理,分析研究,做好跟踪办理等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后续工作。结合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方法,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代表委员集中关注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加大对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力度,重点加大对承诺今年能办的建议提案督办力度,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落实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妥善做好建议提案公开工作。
(二)加速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是总结石景山区试点经验,出台《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理顺条块关系,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出台并实施《关于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试点调整部分地区街道社区规模,优化街道职能设置。强化街道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职能。出台《关于推进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过渡的意见》,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根据社会组织性质、类型、能力,制定不同的管理、扶持政策。三是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发挥政府办机构的托底作用。将第五福利院改造成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福利机构。在全市建设3个专门的回民养老院。研究制定给予社会力量一次性建设支持政策,新建养老机构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制定养老机构设立筹备指导意见书,统筹落实社会力量建设18个养老机构投资意向,全市新建养老床位1万张。大力支持临终关怀养老院建设。四是大力推进生态殡葬。以八宝山革命公墓生态墓园为示范,召开现场观摩会,出台在全市推广生态殡葬的指导意见,推动生态殡葬比例达到40%以上。制定出台《首都殡葬改革发展纲要》、《北京市公墓管理办法》、《北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北京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加强与公安、土地、工商、城管、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殡葬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公墓。五是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整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将工作重心从机构养老转向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和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