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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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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党的十八大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领导班子换届后的第一年。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首都的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综合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16个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行政区14个、县2个);街乡镇行政区划单位325个[其中街道143个、镇144个、乡38个(含5个民族乡)];村居委会单位6797个(其中行政村3938个,社区居委会2859个)。 行政区划
2013年度全市民政事业资金收入总计161.5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亿元。全市民政事业资金支出总计155.6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140.3亿元,民政事业资金支出同比增长23.4%。其中:退役安置支出72.7亿元,社会救助支出17.2亿元,分别占总支出46.7%和11.1%。 全市民政基本建设在建项目总投资38.5亿元,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6.7亿元;本年在建项目68个,完工项目12个。 民政事业费支出
二、社会服务 (一)服务机构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服务机构10467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18个,社区服务中心192个,社区服务站6315个,其他社区服务机构3942。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1090个,城市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1004个,社区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共计187.8万平方米。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2859个,比上年增加43个,增长了1.53%。村委会3938个,降低了0.05%。 基层政权与社区
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从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入手,高标准完成了20项市政府折子工程、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和96项民政折子工程,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参选率达到96.9%。全市共建成“六型社区”571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有效提高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启动南城养老院、救助管理总站、密云军休服务管理中心等11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2090张,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社会组织 截至2013年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8560个,同比增长7.09%。其中:科技与研究类586个、生态环境类75个、教育类3195个、卫生类477个、社会服务类1065个、文化类599个、体育类515个、法律类79个、工商业服务类502个、宗教类42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665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69个、其他591个。全年共执法处罚社会组织10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起、行政处罚6起。 全市社会团体组织3573个,同比增长5.3%。其中:科技与研究类303个、生态环境类63个、教育类152个、卫生类159个、社会服务类398个、文化类336个、体育类218个、法律类52个、工商业服务类489个、宗教类42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658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64个、其他539个。 全市共有基金会275个,同比增长25.6%。其中:科技与研究类21个、生态环境类8个、教育类55个、卫生类18个、社会服务类109个、文化类46个、体育类4个、法律类3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2个、其他9个。 全市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4712个,同比增长7.5%。其中:科技与研究类262个、生态环境类4个、教育类2988个、卫生类300个、社会服务类558个、文化类217个、体育类293个、法律类24个、工商业服务类13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5个、职业及从业者组织5个、其他43个。 社会组织
(三)农村低保、五保 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34816户、59575人,比上年同期减少3404人,减少了5.4%;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28402.2万元,同比增长6.0%。农村五保供养人数4076人,其中:集中五保供养人数2039人,分散供养人数2037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250.9万元,同比增长4.2%。 农村居民及农村五保人员
(四)城市低保 2013年,全市城市低保户数58457家,保障低保人员103682人,全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72189.5万元,同比增长4.7%。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五)老龄服务 2013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78万人, 65岁及以上人口192万人。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老龄事业单位17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339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4138个,老年学校2514个、在校学习人员25.9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7175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5.7万人次。 老龄人口
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提高城乡低保待遇、优抚对象补助、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征地超转人员补贴等民生保障标准。创立了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一站式服务大厅,为7万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5万名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老年优待,接待来京上访群众70多万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万人次,妥善做好“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善后工作,有力维护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和首都的安全稳定。 (六)收养服务 截至2013年底,全市收养性单位442个,床位8.5万张,年末在院人数3.4万人。全市民政部门管理社会福利院8个,床位数3388张,年末在院人数2733人;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2个,床位数557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423人;光荣院10个,床位数656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161人;全市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个,床位1500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984人。 全年被国内外家庭收养的孤儿、弃婴等218人。其中149人被中国家庭收养、69人被外国家庭收养。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孤残儿童护理员100%持证上岗。 收养单位
(七)优抚对象 截至2013年底,全市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43427人,比上年增长2.05%。其中:伤残人员11175人,定期补助在乡退伍军人及复员军人等30477人,定期补助抚恤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1775人。 优抚对象
截至2013年底,累计接收安置离退休人员8474人,同比增长110%。其中:军队离退休干部3643人、地方离退休干部5人、军队退休士官14人、军队无军籍职工4812人。全市军休所134个,年末职工1798人;军供站1个,年末职工46人。 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
(八)婚姻登记情况 2013年全市共有婚姻登记机构15个,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6.4万对,比上年下降了6.0%。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6.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0.1万对。2013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48.2%。2013年民政部门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5.4万对,比上年增长42.6%。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离婚54363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173对。 婚姻登记
(九)殡葬服务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殡葬服务机构54个,其中:殡仪馆12个、殡葬管理机构8个、公墓34个;殡仪服务机构职工共有1746人,其中:殡仪馆职工598人、殡葬管理机构职工102人、公墓职工1046人;火化炉90台,火化遗体88104具。 火化遗体情况
(十) 社会福利企业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612个,年末职工人数28384人,其中残疾职工11200人。社会福利业增加值为11.5亿元,年末固定资产31.5亿元,纳税总额2.4亿元。 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十一)慈善服务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822个。全市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数8.9亿元,接收捐赠衣被43万件,接收捐赠其他物资价值1.1亿元。全年有131.4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民政部门接收社会捐赠
(十二)福利彩票 2013年福利彩票年销售50.9亿元,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9.4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7.1亿元,社会救助0.6亿元,民政管理事务0.5亿元,其他1.2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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