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承担各类市政府折子工程第1季度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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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府折子工程涉及民政工作进展情况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7.5%左右 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进行两节走访慰问,春节前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两节慰问金,单人户400元,2人以上户800元,提高了救助水平。启动优化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调研工作。 2. 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 《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送审稿)》已经第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准备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3.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征地农转非和整建制农转居,使农民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市民 密切配合其他联合主办单位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就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待遇和管理问题进行调研,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补助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超转人员保障水平。 4. 完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行“参与式协商”自治模式,拓宽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 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推行“参与式协商”社区治理模式的意见(送审稿)》,并报市领导审阅。待向市领导专题汇报后,正式报送市政府。 5. 继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 以建设型登记为指导,深入挖掘登记潜力,着重注意登记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保质量为前提,增数量为目标,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更好地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中来。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面,与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逐步确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单位。 6. 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对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全面了解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现状,审慎研究分析志愿服务记录方面的一般规律,明确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进行突破。 7. 统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试点,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组织召开由试点街道和社工机构共同参加的“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前一阶段试点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明确了今年试点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目前,该项工作实施方案已初步拟定,并准备以北京市民政局文件的形式印发。项目申报的“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已得到民政部的批准,申报的“北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也已基本确定。区县工作部署会将于4月初召开。3月底,开展将台地区“三社联动”试点展示活动,展示6个项目。 8. 抓好48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将村级组织公益事业补助标准提高50%。 印发《2014年农村典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知》,明确指导标准和创建任务,指导区县将农村典型示范社区创建与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9. 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 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启动修订分类救助制度,完善了《规范和统筹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区县意见。启动优化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调研工作。 10. 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健全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政策,提高优抚保障水平,鼓励发展慈善事业。 关于城乡统筹:完成2014年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启动优化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调研工作。 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财政、卫生、人保等部门意见。 关于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制度:3月上旬,低保中心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3月中旬,与调研承办机构3次讨论确定研究框架和思路; 3月下旬上报领导,确定研究方案,签订协议; 3月底在16区县发放800份问卷。 关于健全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政策:签署课题调研委托协议,课题组已完成对区县儿童福利机构、市民政局有关事业单位和机构以及市残联、市教委、市卫计委等部门的实地调研和访谈、政策资料搜集等工作;与试点的房山区民政局就组织实施方案、政策框架设计、具体政策拟订计划等工作召开了协调指导会。 关于提高优抚保障水平:2014年1月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将我市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在上年标准基础之上提高9.4%,新标准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2.2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万元,新标准从2013年夏秋季征兵开始执行。 关于鼓励发展慈善事业:针对《北京市推动慈善捐赠和政府救助相衔接的指导意见》举行座谈,就确定救助对象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接信息平台建设等问题交换意见。同时通过初步调研,起草了《北京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办法》。 11. 建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建设8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立一批小型社区养老机构,推行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卡,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对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情况进行调研。针对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情况,召开全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分片到各区县听取汇报,实地勘查和督导建设项目,联合下发了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方案和具体政策解读2个文件,对个别区县进行了2至3轮督导,统一了建设标准和进度要求,待市民政、财政、老龄部门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督查部门集中评审后,下发首批建设扶持资金。经与市卫计委多次协调,达成基本共识,拟联合下发“医养结合”政策文件。将海淀区确定为养老(助残)服务券变卡试点,启动海淀试点平台建设、电子卡研发、发展服务商等相关工作,完成《北京市96156小帮手养老(助残)服务平台》发改委立项批复工作等。 12. 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部队改革建设,做好征兵和转业安置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1)督促区县安置部门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对接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动员、报名工作;起草了《2014年退役士兵安排工作计划》,目前正在征求编办、人社局和国资委的意见。 (2)根据中央下达我市的接收安置任务,对全军拟移交我市军休干部人数进行摸底,拟移交人数约为3681人。因中央未下达2014年军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任务,此项工作仍处于准备阶段。已办理3名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 (3)“一区一品”双拥示范区建设已完成签约,相关细则已完成。实事拥军工程已完立项,资金已到位。 13.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专业职能下沉,做实街乡、做强社区,加快城市管理网格、社会服务网格、社会治安网格有序对接,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 结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14] 7号)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京民基发[2014]73号),形成调研方案计划,成立了专家组,在全市开展街道办事处建设情况调研。 14. 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使总数突破1000个、覆盖到60%的城市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多样化的便利服务。 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2014年度“六型社区”创建工作通知,明确了今年的创建任务,将“一刻钟服务圈”示范点建设作为今年服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导区县加以重点落实 15.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会。 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6. 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推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制度,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工作。 公开了2013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更新北京民政信息网站信息。公布 “北京民政”信息网及网站群分站信息更新有关情况的通报,按时做好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的移交工作。及时主动发布、更新民政信息,解答民政政策。 17.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协商民主制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完成了建议提案的申请调整工作,对涉及我局的191件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对建议提案进行了初步交办。起草了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18.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降低12%以上,市级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财政经费压缩40%以上。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开按比例压缩后的“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市级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经费。向机关处室及所属单位转发北京市关于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费等的最新文件。结合市财政局“四风”专项检查,做好“三公”经费自查及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1.建设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使老年人就近享受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开工建设1万张养老床位;提高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300元提高到300—500元。 对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情况进行调研。针对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情况,召开全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分片到各区县听取汇报,实地勘查和督导建设项目,联合下发了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方案和具体政策解读2个文件,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指导,对个别区县进行了2至3轮督导,统一了建设标准和进度要求,待市民政、财政、老龄部门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督查部门集中评审后,下发首批建设扶持资金。重点加大2014年开工建设1万张养老床位数据增长的统计和监测工作,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推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目前运营补贴新政已完成初稿拟制,正在征求市财政局和市残联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2. 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 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14年度“六型社区”创建工作通知,明确了今年的创建任务,将“一刻钟服务圈”示范点建设作为今年服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导区县加以重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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