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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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民政系统抢抓机遇,奋力拼搏,转职能、出政策、做实事,认真落实全市规划纲要中关于推进大民政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高标准完成18项市政府折子工程和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有效发挥了民政部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建党90周年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以军地融合式发展和拥军社会化为重点,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内容创新、方法创新,通过品牌创建活动,打造首都双拥工作系列品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提高8.7%,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提高至1.8万元,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助学金提高到3万元。截至2011年底,全市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共计4.1万人,比去年增长73.8%。 优抚对象情况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出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全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官3796名,城镇退役士官安置率达100%。 做好军休干部和第五批军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加快推进密云、延庆军休疗养场所建设项目,创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文化养老、健康养老新方式。本年度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3037人,截至2011年,累计接收安置离退休人员57989人,同比增长3%。 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情况 二、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低保、低收入标准科学制定与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建立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制度,设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2011年,两次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50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至340元。完成多部门间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比对,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6.4万户、11.7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8505.3万元,同比增长14%;有4万户、7万人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累计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993.9万元,同比增长54%。 2011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人数4135人,其中:集中五保供养人数2146人,分散五保供养人数1989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880.9万元;同比增长23%。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农村居民、农村五保人员保障情况 做好来京上访人员服务管理和接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设施建设、体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综合能力,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11年,全市接济、救助部门累计救助共计31万人次。 三、社会福利事业成果显著 深入落实“九养政策”和老年人优待办法,发布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召开全市养老工作大会,集中出台了13项惠老政策。继续开展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覆盖范围扩展至95周岁及以上。率先出台低保家庭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每人每月补贴1100元。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土地供应,提高街道乡镇敬老院建设资助标准,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200至300元。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0536张。出台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以奖代补政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幅提高。 收养单位发展状况 四、全市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全面展开 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委会建设,在全市各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大难点村治理力度,农村基层社会管理迈上新台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00名社区工作者,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提供了人才支撑。召开全市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大会,出台《关于开展评选北京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的工作意见》,创立了干净、安全、服务、规范、健康、文化“六型社区”建设标准,评选出一批示范区县、街道和1000个和谐社区示范社区。 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服务机构5411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80个,社区服务站点5231个。社区从业人员27376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8012个,城市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2490个,社区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共计123.8万平方米。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2773个,比上年增加56个,增长了2%。村委会3941个,比上年减少了2个。 五、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 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有效解决了社会组织找主管单位难的问题。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市社会团体3314个,同比增长2.9%;民办非企业单位4089个,同比增长7.4%;基金会186个,同比增长29.2%。 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六、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推动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法制化,开展“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建设试点,探索解决老年人婚姻家庭问题。实现我市婚姻登记系统与全国公民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对接。截至2011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17.3万对,其中:涉外婚姻1260对;办理登记离婚3.3万对。 婚姻登记状况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继续推进“零百千万”工程,依托96156热线为市民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殡葬服务。以“平安•文化•惠民”清明为目标,推出“一线二免三公祭,百万丝带寄真情”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做到了零投诉、100%满意。我市现有殡仪馆12个,其中殡仪馆职工634人,火化炉79台,比去年增加1个;全年火化遗体8.2万具;全市公墓34个,比去年增加2个。 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做好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强两个新区街道办事处名称管理,稳妥推进海淀区7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有街道办事处140个,镇144个,乡38个(5个民族乡)。 行政区划情况 七、福利彩票发行勇创新高 2011年,全市社会福利彩票销售额首次突破50亿元,全年共销售50.4亿元,同比增长12.2亿元,增长比例为31.9%,全年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6.5亿元。 福利彩票发行情况 八、全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大力弘扬“善行天下”理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慈善公益组织管理流程指引》,推动慈善公益组织规范运作。举办慈善公益晚会,开展“十元慈善”粉红春天健步走活动和“相约未来、百年好合”爱情寄语发放仪式暨慈善献爱心活动,推进首都慈善公益事业更快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611个,其中慈善超市227个;全年共接收社会捐款共计6.8亿元,接收捐赠衣被201.2万件,其中:棉衣被80.1件,使366.2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九、民政事业投入稳步增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政业务也在不断拓展,民政事业资金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近些年财政资金对民政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我市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为老服务等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保障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对群众的关怀。 2011年度全市民政事业资金收入总计146.9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亿元。全市民政事业资金支出总计127.7亿元,其中民政事业费预算内实际支出103.2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退役安置支出44.9亿元,社会福利支出13.5亿元,分别占总支出43.5%和13.1%。 2011年全市婚姻证书工本费收入208.9万元、收养登记费收入14.8万元,殡葬收费收入14909.9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 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实行建设工程集中统管,制定、规范工程规划、申报、招标、监理等监督管理制度。截至2011年,全市民政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41.4亿元,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9.2亿元;本年在建项目67个,完工项目9个。 民政事业费支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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