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
2012年民政工作会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02 00:00:00
【字体: 】    打印本页  

 

以建设大民政文化为引领

推动首都民政事业实现新跨越

——在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世民

2012131日)

 同志们:

这次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总结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民政部领导、丁向阳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创新,转职能、出政策、做实事,全力推进大民政建设,高标准完成18项市政府折子工程和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发挥了民政部门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管理社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为建党90周年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工作创新亮点纷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破解发展难题,先行先试,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大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创新性工作成果。一是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实行“宽审批、严监管”,放开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真正做到“既发展得好,又掌控得住”。联合20个部门出台“六型社区”标准细则,构建起各负其责、齐抓共建的社区建设格局,引领首都社区工作发展。率先在全国应用社区应急预警广播系统和疏散避险地图,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二是民生保障机制创新。牵头建立多部门、跨领域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社会救助家庭收入核对难问题。在全国率先实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统一。实施城乡特困人员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将参加医保或新农合的资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和老年人,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开展慈善超市创新建设试点,突破单一救助功能,打造“多功能慈善超市”品牌。将老年人补助医疗范围拓展至95周岁及以上,5000余名老年人看病全免费。实行养老服务机构 “星级评定以奖代补”,五星级最高奖励32万元。福利彩票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亿元,市属福利企业职工收入实现两年翻一番。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现城乡安置政策统筹。双拥大厦落成并投入运营,市军供站被列为唯一国家级现代化军供站建设试点。三是自身能力建设创新。全面落实“北京精神”,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全市民政系统百名局长“走基层、送温暖、听民声、解民忧”。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反响强烈,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民政宣传力度,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不断扩大。

(二)政策创制重点突破。紧紧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加紧政策创制,推动出台了一大批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一是在规划编制层面,“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和老龄事业两个市级专项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出台《“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行动方案》、《首都慈善公益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大民政建设在人文北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等市级重点规划中有了更多体现。二是在社会管理层面,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委会建设,在全市各村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北京市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对社区志愿者实行多项激励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慈善公益组织管理流程指引》《慈善公益组织行政许可及监管流程指引》,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联合9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规范跨界建设项目管理,扎实推进首都平安边界建设。三是在民生保障层面,在全国率先出台《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办法》,每人每月最高补贴1100元。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制定城乡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最高1600元。出台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救助政策,将9类重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5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给予退役大学生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优惠政策。

(三)服务创优特点鲜明。主动倾听民声,顺应民意,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切实将民政为民精神落到了实处。一是惠民利民方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三次大幅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首次超过1万元,向27万困难群众、征地超转人员发放生活补贴9821万元。深入落实“九养政策”,完成500个养老(助残)餐桌和500个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建设养老床位10536张,第一社会福利院二期提前建成并投入运营。提高街道乡镇敬老院建设资助标准和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最高资助额达200万元。落实企业岗位补贴和精神残疾职工就业补贴3300余万元,大宝日化创名牌战略成效初显。12个区县被推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8.7%,义务兵优待金提高到1.8万元。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助学金提高到3万元。为1.7万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500余万元。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和师职军休干部医疗待遇,将军休干部住房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二是服务社会方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000人,新建农村社区服务站1700个,“小帮手”社区便民服务工程提供自助缴费服务600余万次,开展西城区月坛街道等4个街道信息化试点。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民生行动,3892个社会组织参与实施民生服务项目4210个。开展首批市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培训社会工作者2万余人,取得社工职业证书1543人。全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已达1.54万支,登记注册人数达到75万余名。三是公共服务方面,开展为行动不便困难群众上门服务、结婚登记颁证等一系列惠民服务,规范婚姻登记证补领程序,开展“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试点,实现我市婚姻登记系统与全国公民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对接。推进殡葬惠民“零百千万”工程,依托96156热线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殡葬服务,顺义区民政局、八宝山殡仪馆被评为全国第一批殡葬改革示范单位。推进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致残和生活困难人员抚恤补助长效机制建设,弘扬了社会正气。调整新东城、新西城街道办事处名称和海淀区7个乡镇行政区划。接待来京上访人员28万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195人次,维护了首都良好城市秩序。

总之,2011年是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同心同德,奋勇拼搏,圆满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一年;是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首都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是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连续出台一大批惠民政策,让人民群众普遍得实惠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民政部大力指导的结果。温家宝总理视察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时充分肯定了北京市的民政工作。年初,刘淇书记对大民政建设取得的成效做出了重要批示。刘淇书记、立国部长、金龙市长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和大民政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亲临基层一线视察指导,极大地促进了大民政建设。这些成绩的取得,也是各委办局、各区县通力合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民政部,向各委办局、各区县,向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有几点基本经验需要继续保持和发扬:

——只有坚持站位全市、站位全局,选准党委政府的关注点和民政工作的切入点,勇于担当,强势推动,把大民政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才能在更高层次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以更高水平为广大群众解难。

——只有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快出台惠民政策举措,把党的执政理念和为民情怀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才能赢得群众更多拥护和支持。

——只有坚持统筹协调、多方整合,着力在加强部门协作、激发社会参与上下功夫,充分调动民政系统、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广大群众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大民政建设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只有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用改革来解决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适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形成长效机制,才能适应形势,不断增强自身活力和发展动力。

——只有坚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中把握机遇,攻坚克难,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焕发生机活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与大民政建设发展的新要求相比,全市民政工作还需要解决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一是对大民政文化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惠民政策举措出台和实施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资源力量整合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社会管理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五是民政法制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持续改善民生、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首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是,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和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结构性矛盾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压力增大、困难增多,困难群众保障和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处理不好,不仅会直接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将直接冲击社会稳定。同时,北京正处在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利益格局多元,社会问题多发高发,特别是随着十八大临近,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战略的高度要求充分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市委提出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迫切需要推动各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对民政工作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要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把握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重点在“求进”上奋力拼搏,取得实效,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争取更大作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主题、突出三条主线,实现八个求进”思路,积极推进大民政建设,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继续引领全国民政事业发展,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围绕一个主题:建设大民政文化。文化是灵魂,是旗帜,是形象。文化的觉醒和繁荣,总能引领事业走向更高水平。民政工作领域宽广、历史悠久,长期的发展过程积淀了优良的文化传统。特别是2008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的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形成了一大批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推进社会管理格局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福祉水平大幅提升。在新的起点上,传承发扬优良的民政文化,深入落实大民政建设任务,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权民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委有关部署,以更高的文化自觉和更强的文化自信,充分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吸纳各种文化成果,提炼升华、深化拓展,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大民政文化,培育共同理想信念、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建设热情,全力推进大民政建设,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一)丰富大民政文化内涵。积极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把“民本、务实、平等、奉献”作为大民政核心理念,进一步推动大民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内涵与外延,使之成为首都民政人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振又好又快发展民政事业的“精气神”。一是吸收借鉴优秀的文化成果。要有全球视野,本土立场,学习借鉴好国内外社会管理、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及慈善公益的文化,同时将其与中国文化、北京精神的土壤结合起来,实现国外文化的本土化。要有广阔胸怀,加强不同领域之间的文化沟通和交流,积极吸收有利于加强大民政文化建设的先进理念、有益经验、管理方式,逐步形成具有北京特色、时代特征的大民政文化体系。二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民政工作源远流长,从唐宋的“安民立政”、清代的“为民治事”到建国初期的“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无不体现着民政文化的博大精深。要在继承传统民政文化瑰宝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增加现代元素和时代特征,大力弘扬优秀孝道文化,营造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形成现代文明的社区文化习俗;积极树立现代婚俗新风,提倡“节俭、文明、生态”殡葬观念,不断推动民政文化的创新发展。三是以大民政文化引领事业发展。要把大民政文化贯彻于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文化品质。全面梳理民政政策的价值观,切实转变民政人的工作态度、思维习惯,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和法制建设,用更多惠民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要从文化的视角,重新思考和审视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借鉴项目管理的成熟理念和经验,探索协同合作的新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二)搭建广覆盖、立体化的大民政文化平台。通过加快四个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立体化文化平台,着力增强大民政文化的软实力。一是打造研究平台。加强民政文化研究会建设,广泛利用科研院所、学术机构的智力资源,打造民生智库。深入开展民政文化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民政文化研究成果。二是打造培训平台。充分发挥民政干部管理学院资源优势,出版一系列大民政文化丛书,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为大民政建设储备优秀的文化人才。三是打造展示平台。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为民服务与创先争优紧密结合,把惠民办实事与创建行风示范单位活动紧密结合,有效展示大民政文化建设成果及民政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四是打造传播平台。以北京社区报的转企改制为契机,整合北京社区报、业务专刊、网站、微博、96156热线等民政传媒资源,打造民政传媒集团。加强与北京城市广播、千龙网等媒体的联盟合作,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播体系。

(三)实施民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民政文化资源整合,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使民政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一是创作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民政文化作品,以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报告文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政事业,塑造民政文化品牌。二是塑造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民政领域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调动全市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大民政事业再上新水平。三是建设民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政博物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不断扩大民政文化社会影响力。

三、2012年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三条工作主线——“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安全稳定”

一是全力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利用中央和市委高度重视、基层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契机,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培育推广更多典型经验,千方百计从源头预防、主动创稳,力争在创新社区建设机制,推进“六型社区”建设上,在改进居委会工作,激发公众参与上,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强化社会建设责任上,在壮大社工队伍,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上有新作为。

二是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民生连着民心,中央已把民生放在与发展、稳定同等重要位置,要紧抓党和政府加大民生保障工作力度的机遇,在落实各项民生建设任务的同时,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加快构建适度普惠福利体系,积极研究民生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困难群体的福利水平,力争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上,在丰富内容、满足多样化需求上,在提高层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民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整合人力、物力、智力和组织资源,集中投向基本民生保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特殊群体管理和服务等重点领域,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上取得新实效。

(二)实现八个求进

1.在深化大民政建设上求进。一要站位全局提升民政。抓住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的有利时机,主动争取领导、争取政策、争取资金,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二要统筹协调发展民政。广泛整合全市民政系统、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力争在重大战略的总体规划上、在重点工作的统一调度上、在瓶颈问题的重点突破上,攥紧拳头形成合力,建立起资源有效整合、社会广泛参与、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三要坚持整体谋划民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统筹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任务,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加快推进成熟领域、关键领域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制度体系,努力在服务群众、便利群众、提升群众福祉水平上取得新进展

2.在建设“六型社区”上求进。要着力打造“以干净树形象、以规范为基础、以服务利民生、以安全为保障、以健康求发展、以文化促和谐”的新型社区,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社区建设成果。一是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按照“政府职能下社区、机构服务进社区、矛盾调解留社区、和谐生活在社区”的思路,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机构,培育500个城市示范单位,形成品牌效应。二是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打造100个典型示范社区。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站新建和标准化建设的“双五百”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依法组织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进一步完善居委会组织体系,做实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总结推广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等经验,实行议事协商、民主决策,调动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出台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和村委会选举办法,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四是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创新服务项目,建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机制,完善96156社区服务品牌。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小帮手”社区便民服务工程。五是壮大社区工作队伍。制定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健全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待遇政策,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水平。落实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办法,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打造精品项目

3.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上求进。社会组织既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又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亟需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协同作用。一是创新登记管理。推进中关村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完善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深化日常管理、等级管理、内部治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升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快扶持发展。推动政府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鼓励在养老服务、慈善公益等领域兴办社会企业,在宋庄、798艺术区及文化创意产业区建设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大政策创制力度,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继续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项目。三是推动规范化建设。健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就业指数和工资指数,将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深入开展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党建方式,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4.在推动适度普惠福利上求进。着力整合社会福利政策和资源,大力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落实“九养政策”,建设1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发展全托、日托、临托等老年照料服务。评选奖励1000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养老(助残)员、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推进市老年社区二期、南城养老院、松鹤温泉新村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万张。探索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推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等扶持政策,对街道、乡镇政府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资助,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开办费用,激励社会力量投身养老事业。三是保障孤残儿童和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制定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扶持政策,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和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特教工作。出台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推进福利企业工业园区建设,提升福利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

5.在回应困难群众民生期盼上求进。围绕困难群众关心的各类民生问题,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防灾减灾建设,不断提升救助能力和保障水平。一是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健全低保、低收入标准科学制定与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建立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制度,设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多部门联动核对,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组建市级突发事件救助机构。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扩大市级救灾储备物资规模。创建8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三是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制定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提升“十元慈善”、主题募捐宣传月、慈善公益晚会等品牌影响力。推广爱心家园及捐赠站点创新建设工作,实现慈善超市标准化管理。四是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年底前基本实现首都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建设救助管理总站和接济服务设施,做好来京上访人员服务管理,完善征地超转人员保障机制,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6.在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上求进。着眼政策制度创新,拓展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内涵,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一是完善双拥优抚保障机制。深化“个十百千”双拥品牌创建,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住房保障,优化改造光荣院休养环境。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出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三是做好军休干部职工接收安置。新增1-2处军休干部休养场所和服务管理中心,出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标准。立足“一站、三中心、四基地”新定位,提高军供保障能力和一体化服务水平。

7.在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上求进。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切实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和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建立历史信息数字化档案。推行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制度,引入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婚姻家庭辅导,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二是深化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零百千万”殡葬惠民体系,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规范全市殡仪服务管理,全力做好清明节群众扫墓服务保障。三是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做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推动部分重点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四是健全全市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和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等优待和抚恤制度,加大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完善“法前”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政策,健全见义勇为权益保护体系。

8.在夯实民政基层基础上求进。民政的工作对象在基层,落实靠基层,成效也体现在基层,要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千方百计壮大基层力量,增强基层服务管理能力。一是结合区县换届、民政部门领导调整的实际,积极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推动健全机构、增加编制、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办公设施。二是探索创新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共同参与民生和社会建设,形成行政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手工民政”向“数字民政”迈进,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四是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对短期内在全国范围很难形成统一法律法规的项目,尽快协调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解决现实工作需要。加强立法调研,着力将群众满意、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的惠民利民经验做法,转化形成规范性文件,为纳入立法项目储备资源、打牢基础。适应形势发展,及时修改完善不合时宜的法规制度。

同志们,2012首都民政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市政府将召开第十二次北京市民政会议,科学谋划今后五年首都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我们一定要在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全面落实大民政建设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