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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系统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第四部分)
发布日期:2012-02-02 00:00:00 来源: 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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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系统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

(第四部分)

市老龄办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部署“十二五”时期养老工作任务,推动了养老工作的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的要求,编制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以“养老”为主题召开全市工作大会,集中出台了13项惠老政策,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养老工作,研究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养老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首都养老保障工作的创新发展。发布《北京市2010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适应《老年法》修订进程和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需要,认真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

(二)深入推进“九养政策”,居家养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评选命名活动,突出了家庭孝老的地位和作用,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二是按照市政府培育发展500个规范化养老(助残)餐桌和500个规范化托老(残)所的实事项目要求,逐一检查和评选,全年完成572个规范化养老(助残)餐桌和539个规范化托老(残)所的建设任务,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有效缓解了老年人“吃饭难”和“照料难”问题;公布养老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和社会监督电话,加强对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的监督管理。三是完善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拓宽使用范围。全年共向45万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4.9亿元,回收结算4.7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形式,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全市养老(助残)服务单位达到1.5万余家,服务内容6大类110项服务,涵盖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了养老服务市场。四是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社会关爱行动,举办了“筑幸福家庭,做快乐老人”主题知识展览和“关爱老人,共建和谐”老年心理健康知识巡展。五是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10万台,第二代服务器投放使用。六是招聘2000名居家养老(助残)员,全市居家养老(助残)员达到4000名,进一步充实了基层为老服务工作队伍。

(三)积极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转变。百岁老年人医疗补贴范围扩大至95周岁,为379名老人发放医疗补助金163万元。向25711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近2980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卡204167张,优待证136426张。为城六区符合条件的空巢老年人安装了5000余个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一按灵”)。向500位高龄特困老人发放了30万元救助金。

(四)大力开展老龄宣传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广泛开展重阳节“敬老月”活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北京电视台《咱爸咱妈的美好时代》栏目和向百岁老人祝寿活动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制作完成两部老龄专题片和系列展板60余块。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54件,占全局系统的38%;老龄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量全局第一。

二、2012年工作重点

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将坚持把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为促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以推进大民政文化建设为引领,建设更加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物质和人文环境。结合全国第五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面开展2012年度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以万名“孝星”和千家单位评选活动为载体,组建市级百名“孝星”宣讲团,深入基层社区和单位进行典型事迹宣讲,广泛开展新时期孝文化传播。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以“关爱老人、共建和谐、尊老敬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孝亲敬老活动,进一步在首都各界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以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养老工作任务为中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家庭养老护理服务单位、社区(村)托老(残)所管理办法,制定家庭养老护理服务业、社区(村)托老(残)和养老(助残)餐桌奖励办法;研究探索养老(助残)餐桌管理办法、家庭养老护理服务标准和社区(村)托老(残)所服务标准。二是做好“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配备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优化“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的各项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深入开展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活动。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一是探索建立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社会支持、老人自愿”为原则,鼓励和引导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民政部门公布的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群,保险费用由财政承担。二是继续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和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医疗补助工作;研究扩大高龄特困老人救助范围,适时提高救助金标准,由原来的500人扩大为2000人,救助标准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北京市老年人权益条例》修订工作。

(四)以推进养老服务管理创新为目标,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效能。一是开展区(县)、街道(乡镇)、居(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与社区服务中心或养老设施合建等方式,建设100个具有综合管理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探索管理运营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人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家庭养老护理服务员、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员培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实现全市城乡社区(村)老年人协会组织的全覆盖。四是加强老年人才工作,促进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五是加快建立北京市老龄网、北京市老年人口数据库及老龄电子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为制定老龄政策、开展养老服务及相关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市社团办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登记管理体制实施重大创新。在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截至目前,全市新登记社会组织348个,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560个,持续推进中关村社会组织体制创新,30个社会组织、67个产业联盟进行了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稳步开展,六大类共9552个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监督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强化年检功能,全市5335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开展社团乱收费和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清理以及“小金库”治理,推进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全市共评估社会组织623个,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率达到29%。在全国率先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启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20个社会组织予以撤销。政社分开取得明显成效,行业协会与政府脱钩基本完成,新增的社会组织全部实现民间化。

(三)扶持发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建立了使用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机制,共授予全市156个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35家市级社会组织获得了免税资格,减免社会组织税收超2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编制管理,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纳入编制审批内容。

(四)社会协同机制建设取得重要成果。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共有3892个社会组织开展了4210个项目。基金会共筹集调动社会资金12.7亿元,社会公益活动资金支出达8.4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首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五)社会组织党建取得显著成效。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坚持以服务民生行动、“四服务四促进”等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探索源头党建、分类党建、属地党建和活动党建模式。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2012年工作重点

(一)开展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制定十八大期间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化日常管理、等级管理、内部治理,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确保会议期间安全稳定。

(二)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探索将业务主管单位变成业务指导单位,制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规程,推进直接登记市区一体化,全面实施建设型登记,确保增长8%的目标。加快推进产业技术联盟登记进程,推动中关村经验向全市辐射。拓展备案管理范围,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三)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丰富年检内容,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年检处罚机制。推进评估工作,确保今年完成全市30%的评估任务。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启动退出程序。出台行业协会条例等法规政策,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开展信用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突出为民主题,推行“三亮三比三评”,提升服务水平,开展高效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开展诚信自律活动,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

(四)建设社会组织主流文化体系。创新社会组织主流文化的内涵,支持、引领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形成“一点一线一面”的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格局。“一点”,即在宋庄、798和文化创意产业区打造社会组织文化阵地,“一线”,即加强行业协会的文化建设,形成行业认同,推进民主自治管理。“一面”,即全面研究中国特色社会组织文化内涵,把历史传承与现代社会管理理论相结合,形成社会组织文化创新思路和文化建设体制。

(五)加强社会组织社会协同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服务民生行动,鼓励社会组织在12个领域内,积极申报、开展公益和互益性项目,建立项目组团,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和资源互助。大力发展协同、参与类等社会组织,构建起社会动员和社会协同长效机制。出台《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开展社会企业试点,引领社会企业发展。进行行业细分,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应急反应机制。

(六)加快支持服务系统建设。建立预算式购买服务制度,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推动市区街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向社会组织开放,加快支持性组织发展,建立社会组织服务系统。打造公益项目交易平台,收集、发布全市公益项目合作交易信息。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发布社会组织工资指数、就业指数,实现市级社会组织工资基金制度全覆盖,加强职业化建设,推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专家团队资源,深入理论研究和基层调研。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

市军休办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打牢思想政治根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军休办党委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认真学习和践行党的理论,全力推进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在全办系统组织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先争优积极分子90名;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好推荐提名关,把好组织考察关,把好任前公示关,把好讨论决定关,把好试用考察关;坚持抓好全员培训,开展了五期全员集中培训,共有干部职工2300余人次参加;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工作,为首都军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圆满完成中央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审定接收军休干部任务顺利完成。2011年中央下达我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审定计划4222人,审定合格2419人,其中伤病残军人183人;下达我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接收安置计划2830人,共接收3031人;中央下达我市2009至2011年伤病残军人交接计划2032人,今年接收伤病残军人255人。二是审定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任务圆满完成。2011年共完成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去向审定任务5792名,合格5606名。总政治部等6 个大单位分别给市民政局发来感谢信,对我办审定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我市通过商请部队代建、购买地方商品房的方式,共计完成建设任务2.35万平方米,落实专项经费2.5亿元。四是房改售房工作稳步推进。2011年,完成了两批房改经费申报工作,共为7054名军休干部申报经费10.3亿元。上报数量、通过率及经费总额均居全国之首。

(三)瞄准一流水平,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一是积极落实经费保障。2011年全市军休经费总额44.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拨31.42亿元,市财政负担及补贴13.19亿元;军休干部待遇经费36.54亿元、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待遇经费5.83亿元,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经费2.24亿元(含区县1.14亿元),较好地保证了军休人员各项待遇的落实和军休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全面落实政治待遇。2011年,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军休干部33424人。组织30批2490名军休干部分别赴龙庆峡和黄金海岸疗养。三是认真落实生活待遇。按照政策规定,先后6次为军休干部调整待遇;为42名军休干部家属、遗属批办医疗补助和生活补助(累计已批办2289人次);为1.7万多名师职军休干部办理医疗就诊证,使其享受地方司局级医疗照顾待遇。

二、2012年工作重点

(一)下大力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房改售房工作。全力完成第二批军休干部房改经费兑现工作和第三批军休干部住房货币补差的申报工作,力争基本完成房改售房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医保改革工作。研究我市军休干部医保体系方案,力争使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水平略高于地方同类群体。三是积极推进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进度。2012年,计划新增1-2处军休干部休养场所和服务管理中心,完成建设任务2-3万平方米。四是要努力做好接收安置工作。2012年高标准完成3000名左右军队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6000多名军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下大力提升整体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一是推进管理规范化。加大政策评估、政策调整和政策创制力度,推进军休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二是推进服务标准化。研究出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标准》、《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把好总入口、管好全过程,推进军休工作系统化、精细化。三是推进服务管理方式社会化。积极借助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引进社会服务资源,提高社会服务介入度,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三)下大力强化基础建设工作。一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置管理部门和服务管理机构建设,使工作人员身份同等化。积极争取建立政府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市级、区级层面军地协调、部门联动机制。二是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队伍素质提升为根本,以单位法人、中层骨干、业务骨干、社工人才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为首都军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三是着力完善经费保障方式。预计明年军休经费总额52.38亿元,其中:军休干部经费45.38亿元(含待遇经费37.95亿元、医疗费5.63亿元、取暖费1亿元、定期增资经费0.8亿元)、军休职工经费5.9亿元、人员机构经费1.1亿元。积极协调民政部争取财政部支持,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经费补贴和自然增长机制。

(四)下大力加强军休文化建设。树立文化兴业认识,推广首都军休精神,唱响首都军休之歌,拓展军休文化载体。通过中央、市级和本级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首都军休文化影响力。

(五)下大力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稳定工作政治性、敏感性、全局性、关联性、复杂性的认识,深入了解诉求、掌握情况,积极建立预警机制、完善处置方案,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营造安全祥和的良好氛围。

民政事业建设处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建设项目计划较好落实。2011年全局计划建设项目27个,已实现开复工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共完成投资约2.76亿元,竣工面积50955平方米,保持了我局基本建设平稳发展。一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论证优化了9个重点项目设计方案,其中马家楼接济站、松鹤温泉新村、老年社区二期等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全面完成了局内前期工作,编制了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老年社区二期、松鹤温泉新村、救助管理总站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文件,全年报送基本建设文件近300份。协调市发改委等部门将救助管理总站、马家楼接济中心、南城养老院等9个项目列为市重点或绿色通道项目。协调市发改委、规划委等部门推进马家楼接济中心项目前期手续并实现了按期开工建设的目标,松鹤温泉新村项目使用民政部2亿元资金已得到市发改委批准;救助管理总站项目可研批复投资增加近5000万元。市救灾捐赠中心储备库项目选址已确定在房山区阎村镇。二是施工项目进展顺利。第一社会福利院扩建、军供站、民政教育学院改造等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地上三层以及地下车库的结构施工,松鹤温泉新村项目已完成568亩地的围墙和客房楼基础工程,三露厂集资建房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和10层以下砌筑施工,民政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已协助工业总公司完成了大宝日化厂工程以及亚美日化厂的主体结构。三是基本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成立了合同预算科,工程合同、预结算和工程资金等管理工作得到加强。配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我局重点项目开展了4次审计、2次稽查,审计和稽查部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局建设项目前期手续规范完备、资金管理安全有效。军供站、第一社会福利院扩建工程、岳各庄三期等项目的基建档案规范化管理成绩突出,其中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扩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得到国家档案局、北京市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的高度肯定。

(二)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高。局属8个住宅小区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服务质量达标创优活动,落实8项便民措施,完善老旧小区环境设施,加强与居民交流互动,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89项任务,物业服务连续三年零投诉,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三)全市民政系统节能降耗管理工作扎实起步。认真履行局党委赋予我处全市民政系统节能环保管理的新职能,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民政系统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加了对区县民政公共机构进行能耗统计,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对第三社会福利院、民岳家园进行能耗诊断并开展节能改造,局属公共机构用能下降了500吨标准煤。

(四)实现施工现场和物业小区安全无事故。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制度,确保了马家楼接济中心、民政教育学院改造、松鹤温泉新村等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加大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了22台锅炉、43部电梯、28个配电室安全运行无事故。

二、2012年工作重点

2012年,建设处将狠抓重点项目计划落实,继续保持物业服务零投诉,推进节能降耗有突破,全处安全无事故。

(一)全面落实民政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计划。2012年局计划建设重点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约12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5亿元。全年计划开复工面积4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7亿元。一是狠抓重点项目施工建设。确保马家楼接济中心项目8月底竣工投入使用;三露厂集资建房项目6月份完成竣工验收;松鹤温泉新村项目10月底完成客房楼及活动中心工程全部装修,年底完成养老区二次结构及初装修;民政研发基地项目确保亚美日化厂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竣工验收,按计划开工建设其它厂房。实现老年社区二期、北京市接济服务中心、南城养老院等8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协调市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等部门加快办理开工项目手续,加大资金落实力度,确保前期手续及时跟进;完成救灾捐赠事务管理储备库项目土地征用手续及立项审批。三是加强民政基本建设管理。以第一社会福利院扩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为标准,建好所有开工项目档案,为建设项目使用提供支撑。

(二)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以残疾、独居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的便民服务活动,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加强与居民及居民所在单位的沟通,进一步促进服务双方和谐关系。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在各小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三)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节能降耗工作。在实现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节能降耗工作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建筑节能政策、财政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节能降耗工作。

(四)保持安全无事故。一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针对开工项目多的实际,编制并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建设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项目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确保施工安全。二是确保小区安全。突出做好“十八大”期间全处安全保卫工作和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活动,落实大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完成华严北里配电室设备更新改造,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汛消防讲座、演练、宣传等活动,确保物业小区安全无事故。

局征地办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行政,努力做好征地超转人员服务保障基础工作。妥善接收安置。全年接收征地超转人员6733人,接收生活保障经费26.9亿元,准确率100%。完成年度调标。超转人员生活费用随本市基本养老金同步上调10%,较上年增加107元,人均月补达到1142元。做好基本保障。全年向超转人员发放生活费、医疗费、取暖补助等各项保障经费10.84亿元,准确率100%。及时发放补贴。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征地超转人员生活的影响,向征地超转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480元,共计2600万元。一年来,超转人员各项基本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证了全市58924名超转人员的基本生活,保证了城市化建设顺利进行和首都社会稳定。

(二)人文关怀,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帮扶救助。2011年“春节、国庆”为征地超转孤残人员发放节日补助共计1982人次,补助金额19.8万元;春节“送温暖”入户慰问困难户200户,每人发放慰问金600元,共计12万元。为缓解因大病、火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特殊困难人员生活,全年用款3万元实施救助。在“爱民月活动”中,深入区县走访慰问征地超转人员中孤老病残和特困人员,到海淀区北安河敬老院慰问5位孤老、智障超转人员,并送去1万元慰问金;到通州和大兴分别慰问了长期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3位超转人员,并送去慰问金每人2000元。

(三)审时度势,积极解决超转人员看病难的问题。医疗定点医院少、报销标准低、审理速度慢是超转人员保障工作最突出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已在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起草《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拟按照职工医保标准提高超转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并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同时采取了扩大就医范围,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予以审理报销;对大病、重病患者医药费用较高的,按特例及时给予审理报销;在规定比例和限额范围内垫付大额住院押金等三项措施,缓解超转人员就医难。

(四)开拓创新,深入探索超转人员保障新机制。围绕进一步完善超转人员保障体制机制,提高保障服务水平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全年赴区县调研12次,召开各类研究、分析、协调会6次,赴外省市考察调研一次。对征地超转人员社会保障的形势、现状、存在的潜在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细致分析、论证,有了清晰、客观的认识。认真谋划了新时期超转人员服务保障的工作发展前景和思路,逐步将超转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对征地转非人员统一保障。

二、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紧跟局党委部署,以首都民政文化核心理念为统领,积极建设大民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实施“问民情、解民忧”、“惠民生、办民事”、“保平安促和谐”先锋活动,高度负责,严格执法,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做好超转人员的人员安置,生活保障经费接收、发放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加强对区县管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保证征地超转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管理严谨规范。

(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实现征地超转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提高待遇标准,解除医疗费用垫支负担。

(四)积极开展“听呼声、走百家、送温暖”为民实践活动,注重对特殊困难人员的服务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