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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监察处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2-10-11 00:00:00 来源: 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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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监察处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一、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为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实保证。坚持以“大民政”理念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着力强化监督检查。2008年以来,以促进抗震救灾、平安奥运等重大任务圆满完成为重点,深入接收捐赠站点、婚姻登记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对优抚安置、“九养”、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立项效能监察;以加强资金监管为重点,走村入户对救灾款物、福彩公益金、优抚安置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运用网上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过程网上监督,进一步促进了行政审批权力的规范运行。

(二)积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在坚持党委理论中心廉政学习、在各级各类培训班中开设廉政课程、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等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廉政准则》专题教育”、“公正廉洁、执政为民”集中教育等活动,通过邀请办案专家做警示教育报告、开展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印发廉政教育台历、建立警示案例专题片库等,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具有民政特色的防控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制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检查考评办法》,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绘制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制定并完善防控措施,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向上”到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下”至普通干部职工的“两个延伸”。截至目前,全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共查找204个廉政风险点,个人共查找出5955个廉政风险点,制定6833条防控措施,细化业务流程1044项,编制风险防范图表1289份,确定了799项重点防控项目,初步构建了具有首都民政特色、覆盖全局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四)深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协助党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强化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5年来,全局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1267人(次),先后开展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72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1名违纪违法干部给予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拟提拔使用干部提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2010年以来先后向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了征求意见回复函431人(次)。制定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理规定》,积极落实案件线索统一管理、集体排查以及重要信访、案件线索备案等制度,建立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群众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设立“小金库”、公务用车、举办庆典论坛研讨会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实施了责任追究。

(五)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印发《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定和命名办法》及12个行业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的百分制考核标准,初步建立了首都民政行风建设的综合考评体系,全市226家单位被命名为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其中28家被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全市千余家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25个单位和个人被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示范窗口单位”、“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网络热线办理工作,2008年以来,全局共受理热线信件359件,全部按时、按要求办结;50名局处级干部先后12次走入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收到了较好效果;在全市与群众接触较为密切的政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评议中,我局2009和2010年连续获得第一名,2008和2011年两次被列为免评单位。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服务保障首都大民政建设为中心,以加强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对“人、财、物、权”的全方位监管为重点,积极构建具有首都民政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全面完成第十二次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完善全方位教育监督机制,加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力度。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廉政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积极探索对拟任干部加强廉政考察的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信用档案,开展领导干部廉政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查办机制,加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完善全过程监控机制,加大民政资金规范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资金分配集体研究决策、定期监督检查等监管机制,强化全过程监控。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与建设工程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三)完善全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权力运行实时监控力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清权确权、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完善具有首都民政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四)完善全覆盖自身建设机制,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督导力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配使用和培养教育,开展集中培训,定期进行岗位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