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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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一、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在市民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养老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方法途径,推动老龄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敬老优待服务取得重大突破。2008年,出台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文体娱乐等方面共11项优待措施。为175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老年人持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免费游览本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场所。对本市2.5万名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至200元高龄津贴。公共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服务。优待办法的实施,让老年人出行更省钱、就医更方便、身心更健康、生活更幸福,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二)养老服务事业实现创新发展。2009年,本市确立“9064”养老服务模式(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制定实施了《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开展年度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营造尊老、 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建立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向全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和16至79岁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至2011年累计向52.7万名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共9.4亿元。引进民间资本,培育养老服务市场,签约养老服务单位1.5万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六大类110项服务。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并投入77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建立4584个养老(助残)餐桌和5305个托老(残)所,开展1000个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缓解了老年人吃饭难、托养难问题。建立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门由政府给予补助。招聘4400名养老(助残)员,统一为322个街道(乡镇)配发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签约35家老年人精神关怀服务定点单位,为1.7万户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备20万台“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九养”政策的实施,使百元养老(助残)券发挥了大于百元现金的多种社会服务催化效能,拉动了内需,促进了就业,激活了服务市场,吸引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每年举办迎新春和庆重阳的敬老慰问演出活动,让首都各界老年人欣赏专业团体的高水平演出,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举办大型敬老慰问演出20余场。举办“北京市老年文艺汇演”、“北京市老年合唱大赛”等活动,吸引上百支老年人文体团队6000余人参与,丰富和活跃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老年活动中心充分发挥老年文体活动的指导、示范和窗口作用,五年接待老年人33万人次,服务满意率达到98%以上,收费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老龄工作社会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加强老龄政策法规研究,开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立项论证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对发展老龄事业提出的建议、议案、提案。围绕各项老龄政策,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增强老年人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建立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年度发布制度。广泛开展以“关爱老人、共建和谐、尊老敬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开设《咱爸咱妈的美好时代》老年电视栏目,以市政府名义向百岁老人祝寿。召开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成功组织参加首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提出“六十而立,八十成才,百岁创辉煌”的北京长者的生活发展观,全面展示北京养老政策和老龄事业发展成就。认真做好老年人信访接待工作,五年共办理来访来电来信5760多人次。 (五)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北京市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内设机构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积极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民主型、服务型”四型机关建设,开设“科学讲堂,智慧论坛”,获2011年北京市优秀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奖,进一步提升了老龄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依法行政效能。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大力弘扬和践行“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积极、主动、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理论、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科技、养老文化、养老工作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推动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科学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作出新贡献。 (一)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民政、老龄和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研究产业化方向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思路。深入落实“九养”政策,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业。整合资源,建立四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具备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学习培训、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功能。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实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护理员数达到50人。加强社区托老(残)所建设,重点满足高龄、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需临终护理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建立心理服务站和心理咨询室,培训6000名基层社区心理辅导员。开展单身老年人婚姻咨询服务,为老年人重获婚姻和家庭幸福创造平台。 (二)切实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适时扩大优待人群、拓展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服务水平。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建立高龄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建立失能老年人津贴,探索研究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制定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办法。完善老年人维权网络体系。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努力将首都建设成为“老年友好型城市”。 (三)加大老龄事业宣传力度。弘扬社会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利用春节、重阳节和社会重大活动举办各种敬老慰问活动。开展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在组建16个区县“孝星”事迹宣讲团的基础上成立市级宣讲团,加大对敬老孝老典型事迹的宣传,营造尊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加强与媒体沟通,善用微博等新媒体,围绕老龄中心工作来开展各项宣传。以全国老龄办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为契机,调动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参与老龄事业,服务老年人群的积极性。 (四)加强老龄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和老龄办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政策创制、督促检查作用。根据所辖区域老年人口总量和工作任务,理顺区县和基层老龄工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加强工作力量。坚持用“民本、务实、平等、奉献”的民政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注重老龄干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办公能力、合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等“6+1”能力培养,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效能。推进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实现基层老年人协会城乡全覆盖。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老年人口信息库和老龄事业发展决策分析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