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
|
|||||||||||||||||||||||||||||||||||||||||||||||||||||||||||||||||||||||||||||||||||||||||||||||||||||||||||||||||||||||||||||||||||||||||||||||||||||||||||||||||||||||||||||||||||||||||||||||||||||||||||||||||||||||||||||||||||||||||||||||||||||||||||||||||||||||||||||||||||||||||||||||||||||||||||||||||||||||||||||||||||||||||||||||||||||||||||||||||||||||||||||||||||||||||||||||||||||||||||||||||||||||
二00六年北京市民政事业 发展统计公报 2006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民政工作。特别在“六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到北京市福利系统考察工作,对全市民政工作是一次巨大的鞭策和鼓舞,民政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干劲倍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首都民政事业“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城乡低保统筹发展,针对性和科学性逐步提高。在去年出台《关于建立本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今年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测算方法、程序,初步建立起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科学机制,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300元调整为310元。在全市低保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制度和部门职责,社会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23.3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5.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8.1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机制,根据低收入家庭赡养系数、人口结构等不同情况确定了不同的救助系数,城市“三无”人员、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症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得到更多救助,全年支出救助金5594万元,免费资助7万余名农村低保对象加入新型合作医疗;支出救助金64万元,救助贫困孕产妇196人。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社会捐助和慈善救助实力进一步增强,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2006年底,接受捐赠款7597.4万元、物资326.4万件,捐赠物资全部支援了重庆、青海、湖南、河北等灾区和困难地区。向农村特困老年人发放慈善医疗救助卡3.6万人次。全市接受捐赠站点发展到960个,“爱心家园”129家,帮扶困难群众7.6万人次。 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各救助管理站全年救助14541人次,同比增加9%。完善跨省联系和安置机制,积极探索长期滞留人员出口渠道,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组织护送返乡593人次,有3批78名长期滞留、确实难以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做好外省(市、自治区)来京信访人员接待、服务和管理工作,接待信访人员11.8万人次,为中央各部委、外省市工作组和市有关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提供综合服务保障19.2万人次。积极配合公安和信访部门实施强制劝返410人次,为确保首都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落实《关于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补助若干问题的意见》,向2万名市管征地超转人员发放各项补助1.8亿元,妥善解决征地超转人员上访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在全市60个社区开展社区服务站连锁化建设和运作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折子工程38项,全市社区体制机制、社区卫生、社区物业、社区安全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到2006年底,我市城镇社区服务设施2197处;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星光老年之家1575个,安置下岗人员6434人,社区服务志愿者人数已达到38.8万人,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已接近6300多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167个,比上年增长1.8%。 96156热线累计受理服务需求96万人次,19907人次通过社区法律咨询热线获得免费法律援助,96156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受理居民心理咨询电话5615个。加快新型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推广步伐,实现了与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开展居住地报告制度试点,建立了社区服务信息采集更新的长效机制,推进了居住地登记报告与提供公共服务的联动机制建设,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圆满完成全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全市共有2242个社区参加了选举,选民选举参选率达到94%,指导基层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增长和奖励机制,共有3825人通过考试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社区建设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06年底,全市设有社区居委会2525个,比上年增长1.7%;村委会3957个,与上年持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共评选表彰示范村(镇)669个,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优抚工作法制化迈上新台阶,制定实施《北京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建立了北京市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大幅提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截至2006年底,全市各级抚恤事业费支出3.4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增长9.6%。2006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2247人,比上年减少973人,同比下降4.2%。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医疗保险系统,较好地解决了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难题。为308户农村优抚对象新建了1204间房屋。进一步规范义务兵优待政策,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评残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活动,投资两亿多元,启动“连连通油路”、“连连通有线电视”工程,“援建军营图书室”活动成效显著,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全市有4个单位、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圆满完成3950名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任务。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组织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全市选择自谋职业和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占城镇应安置退役士兵总数的54%,较好地缓解了安置压力。截至2006年底,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数已占全市城镇应安置总数的56%。其中安置退役士兵3879人、复员干部71人,同比增长2.8%。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上访复员退伍军人实际困难,维护了复员退伍军人稳定。 2006年全市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职工9209人,比上年增长237.6%,这是近年来接收人数最多的一年。其中军队离退休干部4030人,占接收总数的43.8%;接收无军籍职工5175人,占总数的56.2%,现已全部按政策妥善安置。截至2006年底,军队离退休干部、地方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实有人数已达到48702人,其中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职工为37173人,占总数的76.3%;地方退休人员占23.7%。
四、社会福利工作扎实开展 认真落实“民办公助”政策,投入资金609万元,资助社会福利机构91家,有效推进了社会福利社会化。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加快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步伐,继续推进街道敬老院改造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比去年增加1000多张,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1.67张。提高市属社会福利机构“三无”服务对象生活费标准,启动市儿童福利院二期改造工程,圆满完成“明天计划”任务,共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手术215例,成功率100%,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2期,172人取得了养老护理员证书,护理人员大专学历比率达66%以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截至2006年底,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33个;比上年增长1.8%;床位3.05万张;收养1.94万人,比上年增长3.1%。《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促进了家庭寄养规范健康的发展。2006年全市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共收养儿童2972人,比上年增长54.3%;其中家庭寄养儿童1281人,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1691人。全年被国内外家庭收养的孤儿、弃婴299人,其中中国公民257人。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启动“山区星光计划”,资助全市贫困山区兴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279个,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总结推广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经验,成功召开“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现场会”,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开。社区“空巢”家庭老人帮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投入资金40多万元,安装为老医疗救援呼叫器和应急服务铃3600多个,改善了基层社区的养老服务环境。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风尚,组织推荐“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和“敬老模范村居(社区)”,基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坚持培育和监管两手抓,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年新发展社会团体1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9个、基金会8个。扎实推进社科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全市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年检合格率90%。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民间组织发展论坛,认真总结了全市民间组织二十年发展历程,进一步明确了推动民间组织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新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71个,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违纪行为24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登记社会团体2846个,比上年增长9.9%。市级跨地域活动的社团1109个,比上年减少44个;区县级以上地域活动的社团1737个,比上年增加213个,增幅为14%;全年专业性社团比上年增长8.3%;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2898个,比上年增加357个,同比增长14%,其中:教育、劳动、科技、体育占比重较大。2006年底,全市登记基金会76个,比上年增长24.6%,其中公募基金会25个,非公募基金会51个。
坚持依法行政,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7.1万对,同比增加77.3%,创历史新高;办理离婚登记2.5万对,同比增长4.2%;办理收养登记299件,同比增长33.3%。加强规范化建设,全年新考核认证婚姻登记员126名,婚姻登记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建立起一支与首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一流登记员队伍。规范化窗口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12个区县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22名婚姻登记员被评为市级“优秀婚姻登记员”。
殡葬事业改革逐步推进,八宝山火化场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李大钊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力度加大,八宝山革命公墓新骨灰墙工程顺利完成。积极开展乡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乱埋乱葬等问题。殡葬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殡葬网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行政执法,全年共执法1200余人次,纠正违法行为480余起,行政处罚3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公墓的整顿治理工作。全市火化遗体74459具,火化率保持100%;举行骨灰撒海活动8次,骨灰处理方式进一步向多样化、立体化、园林化发展,太子峪陵园被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殡葬事业单位46个,其中殡仪馆12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24个,比上年增长9.1%。全市殡葬职工共有2274人,其中公墓管理人员占53.1%。 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领导机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打牢了事业发展基础。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表彰奖励2005年度“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 13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个。全市有3人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1人获“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1个单位和2名同志被分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提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由5万元调整到20万元),为73名见义勇为伤残牺牲人员家庭及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专项救助。 认真执行《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次区县界线联合检查,修复界线长度51公里,为依界行政,有效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协助部分区县进行局部行政区划调整,与市规划委联合发布《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基础地理底图》,成为全国首例行政区域界线基础地理底图。省市、区县两级界线界桩分布地形图编制完成,促进了界线界桩的维护管理工作。截至2006年底,全市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乡镇街道总数314个,其中:街道办事处131个,建制镇142个,建制乡41个,与去年持平;乡镇调整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推进了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六、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妥善处理福利彩票发行和发展的矛盾,规范管理,保证福利彩票安全发行,发行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市场优势再度提升,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公益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06年面对全国彩票市场高位回调,电脑票销量较去年下半年下滑明显,北京市场潜力不大的严峻形势,通过狠抓市场管理,科学调整规则,使全市福利彩票销量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截至2006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6%,筹集社会公益金3.2亿元,公益金支出2.9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度销售任务,为首都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七、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民政事业费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2006年,民政事业费占全市财政总支出比重由2005年的3.49%增加到3.47%,比上年提高了0.02个百分点。截至2006年底,全市民政事业费总支出为45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其中:抚恤事业费3.4亿元、安置事业费15.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7和38.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6亿元、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费2.2亿元,同比增长4.5和29.4%;社会福利事业费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1%;自然灾害生活救济费0.2亿元和地方离退休人员经费3.1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2006年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3亿元,比上年降低50%,其主要原因是:八宝山西迁工程属于发改委待建工程项目,其工程前期是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待建,由于门头沟区政府拆迁工作未按时进行,故影响了进度。在总投资中:国家投资0.45亿元;自筹资金0.85亿元,其他自筹资金就占90.3%,福利彩票公益金占自筹9.7%%。本年共施工项目48个,其中使用彩票公益金施工项目12个,用于社区服务基建投资230万元,施工项目12个;用于收养性单位基建投资4591.3万元,施工项目22个;用于殡仪服务基建投资563.5万元,施工项目10个。用于其他基建投资7779.3万元,施工项目4个。全年施工房屋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510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