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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二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03-06-18 00:00 来源: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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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二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完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些重点工作成绩显著,为民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2002年是我市社区建设得以发展的重要之年。按照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发展,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在原有的基础上,我市97.5%的居委会纳入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共设立社区居委会2097个,计划到2003年底,所有居委会全部调整到位,预计能达到2400个左右。社区功能得到了加强。

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市99%以上的村重新修改了村民自治章程,98%以上的村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保证了农村社会稳定。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99%的村及时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90%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形成决议19335项。2002年共培训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成员8530人,全市村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2002年我市建立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共1574个,就业人员达到6112人,其中安置下岗职工1593人,为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同时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拓宽,服务设施和服务手段有了大大的改观。96156热线呼叫系统已正式运行,平均日接服务需求电话近2000余个,服务需求满意率在95%以上。社区家政服务、就业服务、为老服务、托幼服务、优抚对象服务、保安保洁服务和卫生服务广泛开展。

基层政权与社区状况


单位:个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居委会

5649

5745

4696

3861

(社)2097

村委会

4032

4040

4039

4010

4005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

1125

573

813

849

1574

其中:社区中心

118

122

133

139

139

城镇便民利民网点

12342

7211

8857

7635

5820


二、救灾救济

2002年我市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年来,我们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但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了较大的调整,实施扩面以后,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大幅度的增加,我们及时做出调整和部署,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共有119583人城镇居民54491户低保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在职人员13867人、下岗人员7588人、退休人员3405人、失业人员10752人、“三无”人员5763人、其他人员78208人,有效地保障了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9872.3万元,全部做到应保尽保。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推开。我市正式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区县根据原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对本区困难户情况重新进行调查,协调有关部门确定保障标准和范围,研究本区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一个覆盖所有农村居民,突出社会救助性质,体现规范化、制度化要求的新型农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在区县迅速推开。截止2002年底,全市共有28698户、54433人农村低收入人员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区县、乡镇和村共安排资金712余万元,为534户特困户翻修住房1999间,同时,6425名五保对象,集中供养2733人、散居包户服务3962人,进一步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救灾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做好核灾、救灾、备灾工作,200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救灾资金80万元,市、区县两级共安排救灾资金预算726万元,共为6.89万灾民困难户解决了口粮,为1.75万灾民困难户解决了衣被,恢复住房600余间,救治伤病人口7748人,妥善解决了农民吃、穿、住、治等方面的生活困难。

接受社会捐助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先后在4月和10月组织开展了两次“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月活动”,并通过完善社会救助网络,有效推动了接受捐助活动的制度化和经常化。截止到2002年底,全年共接收捐赠款2657.5万元、价值1272万元的物资和衣被等385.8万件,分别支援了内蒙古、江西省灾区及本市的贫困地区,并为全市7960名7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慰问金。同时,继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两节期间,市和区县共为4.6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2000余万元,发放粮油、衣被等慰问品价值600余万元。使83.7万人(次)受益。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单位:人、万元、%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城镇低保人员

27706

43121

67090

78149

119583

城镇低保资金

2688.5

4642.7

7744

14972.8

19872.3

年增长率

192.9

55.6

55.6

16.5

32.7

农村低保人员

12118

16114

18030

54433

农村低保资金

883.2

1157.3

1314.6

1597.9

三、优抚安置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失业军人改发伤残抚恤金工作的通知》后,2002年对全市十八个区县进行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标工作。目前,孤老烈属抚恤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770元,农村每人每月535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抚恤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640元,农村每人每月470元。加快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解决了符合条件的在职伤残抚恤金的问题。

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5万人。在这一特殊群体中,革命伤残人员1.14万人,同比降低0.9%,其中:享受在职伤残保健金人数9079人,与去年同比下降1%;享受在乡伤残抚恤金2284人,与去年同比下降3.2%;新标准从2002年1月起执行,全年共增加经费 707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又对16321名享受医疗减免的优抚对象换发了新的医疗减免证,从而进一步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同时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走访慰问工作,使全年优待总金额达到3215.6万元,优待优抚对象户数23894户,比上年增长了2.4%,并将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以此推广优抚对象这一特残群体的稳定。

本年批准的烈士为4人,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共有烈士纪念建筑物129处,比同期增长20.6%。

我市安置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国务院首次在有关文件中提出了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实行了《优待安置证》制度,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安置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总人数5090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个百分点。

其中:退伍义务兵4259人,转业复员士官658人,复员干部173人,同比下降6.8%。全年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等2858人,比上年增长41.6%。

全年优抚类收养性单位床位794张,同比增长3.9%,年末收养各类人员489人。


优抚对象人员情况

单位:人

年度

优抚对象人数

总数

伤残人员

烈士家属

牺牲病故军人家属

在乡复员军人

在乡退伍军人

1998

30936

12327

2664

734

14769

442

1999

30054

12063

2861

620

14051

459

2000

28500

12142

2703

627

12593

444

2001

27344

11418

1493

1512

12487

434

2002

25295

11363

1830

731

10883

488


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情况

单位:人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本年接收人员

443

1539

2795

2018

2858

直接发放人员

30207

30387

30781

34446

30859


四、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

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整体水平。依据《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对全市310所具有执业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服务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核实。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城乡可提供食宿的收养性单位(含可提供食宿的社区服务中心)337个,床位2.5万张,比上年增长11.6 %;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类153个,床位2035张,收养各类人员927人,比上年增长20.9%。截止到去年底,我市收养登记机关共办理儿童收养登记340件,比上年降低0.3%。


收养单位发展状况

单位:张、人、%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床位数

3358

14703

18878

21164

23289

收养人数

3110

9191

11206

13741

15102

床位年增长率

16.8

337.8

28.4

12.1

10.0


继续加大福利企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全市福利企业在改组转制的同时,加大了协调服务力度,稳步推进福利企业向前发展。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福利企业共有1712家,比上年减少13.5%;年末职工人数达到47443人,安置残疾职工19890人,比上年降低了13.9%;年销售收入达到35.7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2亿元,同比降低8.6%。假肢行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步伐,不断开拓销售市场,出口额比上年增长86%。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全年收入比去年增加2亿余元,开支也比去年有所减少。每周销售额由700多万元上升到1200万元左右,截至2002年底,全年共发行福利彩票5.6亿,比上年增长61.6%,其中电脑福利彩票5.4亿,比上年增长68.8%,即开型福利彩票0.2亿,比上年降低33.3%。全年共筹集社会公益金1.96亿。


彩票发行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销售奖券数

18860.9

36026.5

2198.2

34716

56116.4

年增长率

135.4

91

-93.9

1482.9

61.6


五、民间组织管理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实行双重管理职能,对现有社团组织重新进行审核、界定、划分。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上年末实有社团数2142个,本年批准登记社团172个,本年注、撤消社团总数58个,年末实有社团2256个,比上年增加了114个,增长了5.3个百分点。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得到了蓬勃发展。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共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306个,比上年增加 419个,增长了47.2%。


民间组织

单位:个、%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社会团体

2077

1856

1983

2142

2256

民办非企业

34

887

1306

社团年增长率

0.8

-10.6

6.8

8.0

5.3

六、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婚姻登记工作是一项执法工作,我市始终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强化规范化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近几年登记结婚对数呈下降趋势,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76136对,比上年减少4.3%了;复婚登记1462对,比上年增加了34对,增长了2.4%;全年离婚登记5810对,同比增长7.1%;全市婚姻登记合法率达到100%。收养登记共353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登记为290件,港澳居民收养7件,外国人收养登记63件,比上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收养登记执法合格率达到100%,涉外婚姻及收养登记执法合格率继续保持在100%。


婚姻状况

单位:对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结婚对数

84631

82464

79516

79385

76136

离婚对数

9356

8485

6381

5425

5810

乡镇合并和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设有建制镇141个,同比增长1.4%;建制乡51个,同比下降1.9%,其中民族乡5个。街道办事处130个。比同期下降4.5%。

2002年全市行政区划主要变更有:房山区栗园街道办事处并入向阳街道办事处;怀柔区在怀柔镇、庙城镇、雁栖镇设立怀柔地区办事处、庙城地区办事处、雁栖地区办事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平谷区在平谷镇、峪口镇、马坊镇、韩庄镇设立渔阳地区办事处、峪口地区办事处、马坊地区办事处、韩庄地区办事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丰台区老庄子乡并入宛平城地区办事处,调整后的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以原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和老庄子乡行政区域范围不变。


行政区划情况

单位:个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建制镇

105

103

142

139

141

建制乡

120

125

70

52

51

街道办事处

134

124

123

136

130

殡葬社会事务工作趣于稳定。全市共有殡仪馆12家,职工人数达到672人,比上年增加了19人,增长了2.9%;全市火化遗体6.9万具,比上年减少了0.2具,同比降低了2.8%。全市殡葬事业单位,不断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加大见义勇为保护工作力度,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02年我市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2001年度“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和“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走访慰问全市各类见义勇为人员537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38万元;组织开展了社会募捐工作。迄今为止,全市共有100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

七、老龄工作

2002年,我市老龄工作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全国老工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星光计划”建设项目1470个。并进行了城乡社区老龄工作的试点。开展了“空巢家庭”和特困老人现状的调研和帮扶救助工作,截止到2002年底,全年共接待各种涉老问题的来电来访1040人次,办理来信19件次。


城乡老年福利机构状况




单位:个、%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老年福利机构数

279

220

282

256

288

床位入住率

62.7

55.7

53.6

60

57.2

八、机构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

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共有民政行政机关19个,编制人数1947人,年末实有人数2008人,机构改革前我市本级机关达194人,今年在册人数100人,同比下降了48.5%;达到减半的效果。从学历结构来看,大学本科以上有615人,比上年增长了13.5%;大学专科有971人,比同期下降11.6%;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有561人,45岁左右833人,从总体来看,机构改革以后,人员素质从整体上比上年有了较大的提高,年龄结构正趋于年轻化、知识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政业务也在不断拓展,民政事业资金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近些年财政资金对民政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使我市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为老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资金保障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对群众的关怀,财政补助收入占民政事业费总收入的比重由2001年的72%增加到2002年的75.2%,比上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

2002年全市用于民政事业费总支出为243710.2万元,比上年提高了14.7个百分点;其中抚恤费174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0.5%;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的费用72596.2万元,同比增长39.3%;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46384.9万元,也比上年同期增长17.8%;自然灾害救济费1196.7万元,同比降低26.1%;地方离退休人员费用27322.2万元,比去年增长2.9%;其他民政事业费21046.9万元,同比下降19.9%。


民政事业费支出状况

单位:亿元、%

年度指标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民政事业费总支出

7.4

9.8

15.1

19.6

22.3

年增长率

21.3

32.4

54.1

29.8

13.8

全年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计划35661.2万元,实际完成33510.3万元,占计划的94%;其中国家投资9701.2万元;国内贷款180万元;自筹17245.1万元;其他6384万元。本年施工项目个数为269个,比去年增长111.8%。

主题词:民政  统计  通知

抄送:民政部、市统计局

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3年7月1日印发

03年7月1日印发.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