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北京市点点爱公益服务中心”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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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告〔2023〕7号
北京市点点爱公益服务中心: 经调查,你单位曾因未依法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于2022年2月18日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经依法处理后一年内再出现未依法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三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65868811 联系人:王金成 、盛维梅
北京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