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北京两岸金融研究院”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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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告〔2023〕5号
北京两岸金融研究院: 你单位曾因不按照规定接受2020年度监督检查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现查明,你单位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1年度监督检查,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盛维梅、王金成 联系方式:010-65868811 北京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