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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四类“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1-09-18 14: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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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部署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召开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未按照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失管、失联”等四类“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整治。2.迅速开展摸排。目前全市已梳理摸排疑似“僵尸型”社会组织1339家,全部建立整治台账。其中,市级121家,区级1218家。3.加快分类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组织进行整改或处罚。根据不同情形,拟对纳入整治清单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做出分类处理。其中,撤销登记的有608家,注销登记的有646家,吊销登记证书的有8家,另有77家下一步可整改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