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1﹞79号
本行政机关已依法对北京兴华大学(登记证号:京民民证字第0030044号)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收缴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因北京兴华大学的登记证书副本和印章无法缴回,现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副本和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