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1〕45号
“北京市老百姓国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5月14日依法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1〕39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