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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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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三个聚焦”“三个基本”主责主业,围绕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坚持转作风、惠民生、兜底线,圆满完成了年度日常履职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承担市政府年度日常履职考核事项16项,其中,重要民生实事4项、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3项。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既定指标,其中创建楼门院治理示范点完成了320个,超额完成6%。依法行政、政务建设、预算管理、绩效审计等专项考评任务严格按照考评部门要求完成各指标。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坚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抓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对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等全面实行全封闭管理,实现服务对象“零感染”。

二是抓实抓好社区防控。对全市社区、村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重点做好无物业、无安保、无封闭条件的“三无小区”防控工作。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实名注册的志愿者免费提供专属保险。

三是抓实抓好全市社会捐赠专班工作。统筹指导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协会、全市慈善组织,认真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管理、调配、使用、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是抓实抓好在鄂人员返京分流安置。抽调57名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历时80天,接待高铁180批次、航班4架次,圆满完成共计8.9万人返京分流任务。蔡奇书记给予“完成了阶段性的历史任务”评价。

五是抓实抓好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成立清明祭扫服务指挥部,蔡奇书记、吉宁市长亲自调度指挥,出台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全面实行预约限流、分时分段祭扫、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方式方法。全市祭扫点接待预约群众约75万人次,祭扫活动平稳有序。

(二)基层治理稳步提升

一是持续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出台《关于推进“吹哨报到”向社区深化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的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街道、社区全部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做好2021年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组织准备工作。推进楼门院委员会和小区议事会建设,建设完成320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110个社区协商议事厅示范点,城市社区议事厅实现100%覆盖。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在全市各街道工委和办事处构建了“六室一队三中心”的机构体系,设立了综合保障、党群工作等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等三类事业单位。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制定《关于开展撤销村建居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是持续推进社区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下发《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跨区域调动的通知》,指导各区办理社区工作者跨区域调动。召开全市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2020年全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制定街道(乡镇)协管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对街道(乡镇)协管员实行编号管理、统一工作标识等措施。

三是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印发《市级2020年度社区工作任务计划清单》,调整社区填报表格清单,在全市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北京市社区职责清单”,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减轻社区行政工作负担,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真正为社区干部“松绑减负”。研究制定《北京市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制定大型社区5年规模调整工作方案,对超大型社区实施规模调整。

(三)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健全相对贫困救助体系。启动《北京市社会救助条例》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加强困难群众数据库建设,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下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救助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层面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镇层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程》,修订完善《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二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市级救助和托养机构的强制报告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定点联系制度。积极参与重点时期的集中救助和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核实送返机制

三是完善儿童福利体系。研究起草关于优化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改革发展提升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及困境儿童家庭关爱探访制度。制定困境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规程,完善源头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救助保护制度。

四是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修订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下发《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配合2020年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调整政策衔接的通知》,保证两项补贴与养老金、低保金调整平稳衔接,简化申请发放程序。

(四)社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建成并运营1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1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就近提供短期托管、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推进设施改造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印发《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和使用管理。

二是促进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质量提升。整合资源拓展婚姻家庭服务,推动婚姻信息系统完善升级。制定《北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起草《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草案和《北京市深化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出台,改革殡葬服务供给。

三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进《北京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累计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700余个。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建设并运营5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中心)。

四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完成《关于促进北京市慈善事业改革发展的改革举措》《北京市民政局慈善信托备案指引》,明确全市促进慈善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规范慈善信托业务。健全社会捐助体系。印发《北京市见义勇为行为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方案》,督促各区成立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

五是健全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立法修订工作。研究制订《北京市基层社会动员工作指引(草案)》,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治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垃圾分类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六是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深化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北京社工宣传周”活动。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全市街道(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目录。

(五)支撑事业发展基础愈加稳固

一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建设标准(试行)》《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建立北京市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探索建立“枢纽型组织+党建+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修订《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不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具体功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步伐,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区级执法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智慧民政”工程建设、“互联网+”改革和民政领域“多卡合一”。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推行“饥饿预算、事后补贴”预算编报方式,全面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六)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加深入

一是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召开全系统京津冀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协同发展推进会,加强统筹协调。制定《2020年京津冀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召开第四次京津冀社会建设和民政协同发展联席会议,总结交流经验。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务实合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逐步统一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标准规范,提升环京周边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水平。发挥我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作用,组织动员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现场签约仪式,近百家社会组织申报帮扶意向。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今年以来共帮助100余名长期滞留人员寻亲返乡。

三是加强重点地区协同发展。深化北三县养老服务领域合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北京养老服务项目向北三县等地延伸布局的实施方案》,支持北京养老项目向北三县延伸布局。加强与雄安新区在社会组织、人才交流、民政执法、等领域合作。与衡水市签订《推动京衡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合作意向书》,组织动员我市社会组织现场签约扶贫项目。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日常履职考核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已全部按照既定目标落实,落实过程中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全国第十四次民政工作会的精神,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努力完成好2021年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工作创新能力建设,为提升服务保障对象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继续努力。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