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0﹞37号
“全国艺术发展委员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组织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0﹞21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