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0〕33号
本行政机关已依法对北京五老书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000055597254T)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收缴其登记证书和印章。因北京五老书画院的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现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