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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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告﹝2020﹞8号
北京中关村国际学校: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不按规定参加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检查,不参加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可于送达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与本行政机关联系,书面告知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65395584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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