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0﹞7号
“中国数字艺术教育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规定》之规定,我局已于2020年 3月18日依法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0﹞ 1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