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民政、社会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