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推选书
现推选×××、×××(不超过5人)为申请人向北京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的代表人,代表人的权限为:
代表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代表人权限提示:行政复议代表人的权限可以为“代为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代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代为举证、代为陈述申辩、代为查阅行政复议案卷、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代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注:具体权限由申请人与代表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