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的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和掌握本市征地超转人员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具体问题;做好对孤老、病残人员的特殊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区县民政部门做好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发放市管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补助经费。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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